息县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室外健身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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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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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息县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室外健身器材采购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采购人为息县息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采购内容:室外健身器材一批(具体见招标文件)。
2.2、交 货 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合格。
2.5、质 保 期:1年。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提供经审计的 2017 年度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为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后合法依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以公司成立起点年度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18 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或其他缴纳税收证明(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如享有免税政策的,提供免税证明)。提供 2018 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新成立的公司时间以成立时间为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需通过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打印网页截图(加盖公章)如有不良记录取消投标资格;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不可同时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2 月 10 日至2018年 12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到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招标代理服务区购买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单位,售后不退。
4.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法人身份证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审计报告(上一年度)、2018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健骑机、跷跷板、单位腿部按摩上肢牵引器和下肢腿部按摩器)出具的符合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检验报告,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查询记录截图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要求报名资料查验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3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厅(息县息寨路与息州大道交叉口南200米市民之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息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息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地 址:息县息州大道东段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五路23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 督 人: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联 系 电 话:0376-5935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