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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公安消防大队产业集聚区消防中队空调、热水器采购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汝州市公安消防大队委托,就  汝州市公安消防大队产业集聚区消防中队空调、热水器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活动,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汝州市公安消防大队产业集聚区消防中队空调、热水器采购
1.2 采购编号:汝财招标采购-H-2018-220
1.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约 40万元;
1.4采购范围:空调、空气能热水器采购及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5供货及安装期:7日历天;
1.6质量要求:合格;
1.7供货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8质保期:空调6年,空气能热水器3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5-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以公司起点时间为准);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 提供2018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
2.6 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30万以上类似业绩合同1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7 投标单位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若有不良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2.8 拟派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供应商近半年来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有效的查询途径并保证随时可查);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3.1 凡有意者请于2018年 12月 10日至2018年 12月14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汝州市朝阳西路141号二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3.2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由代理公司出具格式,报名时需由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现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报名时需携带: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资料到报名现场进行审核报名;
注:①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采购人保留向报名人要求提供进一步证明材料的权力,报名人有义务进行提供,否则报名将被拒绝;
③投标申请人必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
3.4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300 元,现金收取,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1月4日9时00分;
4.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汝州市朝阳西路141号二楼(新四院斜对面);
4.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五、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汝州市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汝州市公安消防大队
代理机构: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云禅大道与丹阳路交叉口东北角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河南省国家大学                     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15层1501室)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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