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国家高新区国际合作促进中心展厅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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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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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 贵阳国家高新区国际合作促进中心展厅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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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 | 北京天石大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方式 | 总价 | 中标金额 | 人民币 776,000.00 元 |
中标候选人公示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贵阳高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贵阳国家高新区国际合作促进中心展厅施工进行招标,并于2018年12月18日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结果如下:
项目名称 | 贵阳国家高新区国际合作促进中心展厅施工 |
招 标 人 | 贵阳高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标时间 | 2018年12月18日14:30 |
开标地点 |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北京天石大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 | |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 |
公示期 | 2018年12月18日至2018年12月21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