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环境保护局龙海市级环保监控平台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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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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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龙海市环境保护局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大型企业
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81]ETH[GK]2018069的龙海市环境保护局龙海市级环保监控平台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通用填空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平台运营服务 | 平台运营服务 | 1 | 套 | undefined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移动 | 定制 | ||||||
合计: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柒万捌仟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2)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市石码镇人民东路26号;
4.3交付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运营服务费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整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要求。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70 | 项目安装后先支付合同总额70% |
2 | 30 | 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30% |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三年。
10、违约责任
按招标文件要求。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技术路线:要求采用基于C#平台的.NET技术体系,系统需构建于B/S三层应用体系结构之上;采用MVC模式设 计等国际先进和成熟的.NET技术框架;必须提供B/S版本,可在主流的Windows服务器上安装使用;
14.2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系统
14.3新增一条100M互联网专线(含4个固定互联网IP地址),分别在每个污染源监控点增加1条10M专线(共3条),专线必须采用MPLS-VPN专线接入,以上专线费用包含在本次总费用中。考虑到平台稳 定性、兼容性及后续应用拓展,本项目相关后续新增专线与中标人另行签订。8、中标人应负责负责安装调试,并对用户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现场培训,以达到能独立操作、维护及正常使用为止。
14.4验收要求:按国家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
14.5货到安装调试,系统正式运行稳定后组织验收,质量三包、免费维护保修不少于三年。
14.6监控平台故障维护,要求4小时内提供远程技术服务响应、如不能远程解决,应在24小时内维护人员到达现场,并在48小时内排出故障。
14.7在系统运行中,必须对采购人提供的任何数据及文档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后续涉及其他协议条款以后续补充合同为准。
甲方: | 龙海市环境保护局 | 乙方: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
住所: | 龙海市人民东路26号 | 住所: | 福建省漳州市新浦路36号移动通信大楼 |
单位负责人: | 柯燕辉 | 单位负责人: | 魏汉辉 |
委托代理人: | 吴耀伟 | 委托代理人: | 王健 |
联系方法: | 0596-6557826 | 联系方法: | {{(供应商联系电话(合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龙海支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漳州龙江支行 |
账号: | 140902029022009432 | 账号: | 1409020109001025245 |
签订地点:福建龙海市人民东路26号
签订日期:2018年12月18日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