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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秀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秀屿区精神病防治院经营权托管投资的谈判响应邀请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谈判响应邀请
为进一步发展我区医疗卫生事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国办发〔2015〕45号)和福建省委、省政府印发的《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闽委发〔2015〕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医改办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办医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5〕117 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8〕38号)以及秀屿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秀屿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莆秀委发〔2015〕5号)等文件精神,经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司受[莆田市秀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拟对莆田市秀屿区精神病防治院经营权托管投资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向社会公开择优选定投资人,欢迎参与谈判响应。
一、 项目编号:PZST1810152
二、 项目名称:秀屿区精神病防治院经营权托管投资项目
三、 ★谈判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谈判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或医疗机构控股企业;
2、投资人的开办资金或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3、谈判响应人为医疗机构的,应为二级以上(含二级)综合性医院或经营8年以上专科医院,且开设床位100张以上(含100张)。谈判响应人为医疗机构控股企业的,应持有超过医疗机构≥50%的股权,需提供股权权证证明,且持股的医院机构为二级以上(含二级)综合性医院或8年以上专科医院,且开设床位100张以上(含100张)。医疗机构的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
4、需投标单位及拟任该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2日~2018年12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
   2.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1日14:30
五、 地点安排:
   1.投标咨询、报名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荔景广场12号楼202室(城厢区政府旁),联系人:小陈,电话/传真:0594-2631836/2631896。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室5(市政广场南片区D座)。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六、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1.报名期限:请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于2018年12月12日到2018年12月20日(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到我司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2.资格证明文件: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装订成册。
   3.潜在谈判响应人购买谈判文件填写《谈判文件购买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且购买谈判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我司不接受未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谈判响应人谈判。
七、 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具体缴纳方式请见谈判文件第三部分。
八、 指定账户:开户名--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莆田市分行,账号--35001632433050002978。
九、 我司将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评标结果等信息,请谈判响应人及时关注,谈判响应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查询相关更改通知等信息而影响响应的,谈判响应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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