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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选聘律师事务所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竞争性磋商条件
新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选聘律师事务所服务项目二次,已经获得相关部门批复,具备招标条件。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就新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选聘律师事务所服务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相关内容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洛新交易【2018】274号
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新政集采【2018-08-81】
3.项目服务地点:万基控股集团(招标人指定地点)
4.标段划分: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
5.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服务于万基控股集团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中法律方面的相关事宜,包含初期参与研讨方案、参与审计、评估、起草相关资料、后期过渡相关辅导至企业营业执照变更完毕。
6.服务周期:本项目服务周期为16个月,服务时限可根据项目实际工作情况延伸至万基控股集团改制结束为止。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2.本次混改服务机构需具备企业改制、破产清算方面的工作经验,所需具备破产管理人一级资质。
3.考虑到本次混改资产体量大,经济关系复杂,工作量大,涉及国家改制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政府对改制工作的相关要求,需律所项目负责人担任县委或县政府以上(包含县委和县政府、市(省)委或市(省)政府)法律顾问,确保本次混改获得政策支持合法合规进行。
4.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综合业务能力较强、在同业有良好职业信誉、具有15名及以上执业律师人员,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或行业协会处罚、处分。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司法局或律师协会证明。
5.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执业律师资格证书。
6.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5、2016、2017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立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7.供应商须提供2017年1月至2018年7月中任意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响应。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开标当天需提交以上资格证明原件。
四.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方式:本次招标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供应商登录”,通过“证书 Key”方式登录,网上获取磋商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 Key 办理、使用,咨询电话 0379-69921072,63922311,如有疑问请致电新点公司网络技术电话:69921051)。磋商文件工本费500.00元/套,售后不退。请及早获取磋商文件文件,避免因网络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无法获取磋商文件,因此造成无法获取磋商文件的将不再延长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2.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12月14日上午8:30至2018年12月20日18:00.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1月2日上午09时00分
2.地点为: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新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地址:新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与长兴街交叉口东北角上德苑2单元1003室
联  系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        箱: luoyanghuilong@163.com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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