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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平安水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编号:华水施招2018-2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华县平安水治理工程已由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2017】167号文、梅州市水务局和梅州市财政局文件以梅市水建管【2018】9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五华县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不足部分由地方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内容及规模:护岸建设、清淤疏浚措施进行河道治理。治理河道长度21.40km,护岸建设长22.533km,打造水生态环境节点4处。
2.2招标范围:按设计图纸(含招标前修改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3招标参考价:22008061元。
2.4工程地点:五华县棉洋镇。
2.5建设工期:180日历天。
2.6承包方式:以实际完成的建安工程量,依据本工程项目经五华县工程预结算审核中心审定的预算单价,按中标下浮率结算。
    2.7评定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
3.1.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包含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4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投标人是省外企业的,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如有在建工程,但在本项目规定的报名时间前已变更或已完工的,需在报名时提供由建设单位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变更或完工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名结束后招标代理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进行核查,如发现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的,且在报名时没有提供合法有效的变更或完工证明材料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收回出售的招标文件。在本项目报名至确定中标人期间,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在其他项目中标,不得继续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并应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拟用的项目负责人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企业信息”-“工程业绩记录”中,项目负责人显示“在建”的不得进行投标;
3.1.5 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测量员具有测量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水利造价师具有全国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
3.1.6 专职安全员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员(与水安C证为同一人)、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3.1.7 项目班子所有人员(按附件1名单)必须一人一岗,不能重复安排,且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职位,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该投标人的资格。
3.1.8 投标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用评价信息录入手续;
3.2 信誉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开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未被广东省、梅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平台作出不良行为处罚(公示)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至今(以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时间为准)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达1500万元以上(含1500万元)的以上水利施工业绩,业绩必须可从“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众查询途径“工程业绩记录”中能被查询到或在“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站平台”公众查询途径“信用管理-从业单位”中“工程业绩”能被查询到。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6 现场踏勘:由于本工程施工地方较为复杂,为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所有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在报名前需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踏勘完毕后于2018年12月17日上午9:00时~11:00时到五华县水寨镇前进街建设大厦二楼广州科瑞工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处提交资料并盖现场踏勘证明书印章(按附件3格式),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4、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取:来人报名(如下)
4.1、凡具备承担该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条件的施工单位,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4.1.1 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4.1.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1.3企业主要负责人(包含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4.1.4 项目施工管理班子人员的岗位证书、职称证书、二代身份证、合法的人事或劳动合同关系及近三个月(2018年9、10、11月)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印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证)及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水安C证)复印件(详见本公告附件1);
4.1.5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4.1.6投标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用评价信息录入手续(可附网页截图);
4.1.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至今(以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时间为准)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达1500万元以上(含1500万元)的以上水利施工业绩,业绩必须可从“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众查询途径“工程业绩记录”中能被查询到或在“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站平台”公众查询途径“信用管理-从业单位”中“工程业绩”能被查询到。需提供对应的网页截图或者网页打印资料,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主要页复印件。
4.1.8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后附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1.9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原件(格式按附件2);
4.1.10现场踏勘证明书原件(按附件3格式);
注: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由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提供复印件的资料须同时提交原件核对,国家规定可二维码扫描真伪的资料可不提交原件。
4.2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8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华县县城前进街建设大厦一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到指定地点购买
合格投标人于2018年12月19~25日(工作日)9:00时至11:30时,14:30至17:30时到广州科瑞工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五华县水寨镇前进街建设大厦二楼)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3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19年1月8日8:30 时~9:30时,提交到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大厅。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大厅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应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准时参加。
7、投标保证金
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及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招标人(盖章):五华县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
办  公  地  址:五华县水寨镇前进街水务局大楼内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州科瑞工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五华县水寨镇前进街建设大厦二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18年12月12日      
 
 
 
 
 
附件1:
                      施工管理班子要求
姓名
人员
岗位要求
数量
证书编号
 
 
项目负责人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1
 
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证)
 
 
技术负责人
水利水电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
1
 
 
测量员
测量专业工程师或以上
1
 
 
 
造价师
 
全国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
1
 
 
质量员
水利行业岗位证书
1
 
 
 
专职安全员
 
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水安C证)
 
1
 
水利行业岗位证书
 
 
施工员
水利行业岗位证书
1
 
 
施工员
水利行业岗位证书
1
 
 
材料员
水利行业岗位证书
1
 
 
资料员
水利行业岗位证书
1
 
 
 
注:施工员岗位各要求2名人员,其余岗位要求1名人员。投标报名时各投标人须另外提交一份项目施工管理班子人员名单(单独提交,按本附件1格式)
 
 
 
附件2:
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招标人):  
本公司在                      (项目名称)投标中所提交的各种材料(报名资料及投标文件中递交的一切证件、证明等)是真实、有效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如本公司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愿意放弃本次投标和列入不诚信企业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现场踏勘证明书
兹有                                (投标单位)  
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技术负责人          ,身份证号:                 已对五华县平安水治理工程施工地点进行了现场踏勘。
特此证明。
注:1、本证明只作本工程投标报名使用,不能作他用。
 2、本证明盖章须由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在2018年12月17日上午9:00时~11:00时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岗位证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到五华县水寨镇前进街建设大厦二楼盖章。
 
   招标代理:广州科瑞工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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