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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招收20名保安协助执法服务类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闽侯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乙方:福建省龙帆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中型企业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21]FJHR[GK]2018041的闽侯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招收20名保安协助执法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其他服务 其他服务 20 人次 国内 45000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福建省龙帆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福建省龙帆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合计: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拾万元整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15) 天内所有人员到岗到位;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交通路39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服务地点:闽侯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2.1、安保总人数20名,由甲方决定设置、调整保安岗位。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合同签订后 ( 15) 天内所有人员到岗到位。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8.33 按月支付。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次月15日。中标人与采购人对帐核算本月服务总金额(含考核扣减),根据保安人员实际考勤情况,经双方核对无误后,由中标人开具国家统一的税务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于次月十五日将服务款以对公转账方式汇入中标人指 定的帐户。
2 8.33 按月支付。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次月15日。中标人与采购人对帐核算本月服务总金额(含考核扣减),根据保安人员实际考勤情况,经双方核对无误后,由中标人开具国家统一的税务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于次月十五日将服务款以对公转账方式汇入中标人指 定的帐户。
3 8.33 按月支付。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次月15日。中标人与采购人对帐核算本月服务总金额(含考核扣减),根据保安人员实际考勤情况,经双方核对无误后,由中标人开具国家统一的税务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于次月十五日将服务款以对公转账方式汇入中标人指 定的帐户。
4 8.33 按月支付。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次月15日。中标人与采购人对帐核算本月服务总金额(含考核扣减),根据保安人员实际考勤情况,经双方核对无误后,由中标人开具国家统一的税务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于次月十五日将服务款以对公转账方式汇入中标人指 定的帐户。
5 8.33 按月支付。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次月15日。中标人与采购人对帐核算本月服务总金额(含考核扣减),根据保安人员实际考勤情况,经双方核对无误后,由中标人开具国家统一的税务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于次月十五日将服务款以对公转账方式汇入中标人指 定的帐户。
6 8.33 按月支付。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次月15日。中标人与采购人对帐核算本月服务总金额(含考核扣减),根据保安人员实际考勤情况,经双方核对无误后,由中标人开具国家统一的税务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于次月十五日将服务款以对公转账方式汇入中标人指 定的帐户。
7 8.33 按月支付。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次月15日。中标人与采购人对帐核算本月服务总金额(含考核扣减),根据保安人员实际考勤情况,经双方核对无误后,由中标人开具国家统一的税务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于次月十五日将服务款以对公转账方式汇入中标人指 定的帐户。
8 8.33 按月支付。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次月15日。中标人与采购人对帐核算本月服务总金额(含考核扣减),根据保安人员实际考勤情况,经双方核对无误后,由中标人开具国家统一的税务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于次月十五日将服务款以对公转账方式汇入中标人指 定的帐户。
9 8.33 按月支付。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次月15日。中标人与采购人对帐核算本月服务总金额(含考核扣减),根据保安人员实际考勤情况,经双方核对无误后,由中标人开具国家统一的税务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于次月十五日将服务款以对公转账方式汇入中标人指 定的帐户。
10 8.33 按月支付。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次月15日。中标人与采购人对帐核算本月服务总金额(含考核扣减),根据保安人员实际考勤情况,经双方核对无误后,由中标人开具国家统一的税务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于次月十五日将服务款以对公转账方式汇入中标人指 定的帐户。
11 8.33 按月支付。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次月15日。中标人与采购人对帐核算本月服务总金额(含考核扣减),根据保安人员实际考勤情况,经双方核对无误后,由中标人开具国家统一的税务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于次月十五日将服务款以对公转账方式汇入中标人指 定的帐户。
12 8.37 按月支付。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次月15日。中标人与采购人对帐核算本月服务总金额(含考核扣减),根据保安人员实际考勤情况,经双方核对无误后,由中标人开具国家统一的税务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于次月十五日将服务款以对公转账方式汇入中标人指 定的帐户。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一年。2018年12月15日起至2019年12月14止日。
10、违约责任
10.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相应的赔偿甲方损失。10. 2、保安人员违反保安制度,甲方依据《保安人员工作考核管理办法(暂行)》(附后)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报乙方。乙方应做出相应处理。不符合合同规定条件的保安、保安人员违反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更换人员,乙方应在一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处理答复,三个工作日内更换人员。 10.3、乙方执行不力、不能达成管理目标视为不完全履行合同。乙方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按甲方要求整改,乙方超过整改时间一个月仍没有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可终止合同,并赔偿甲方违约金4.5万元(一年保安服务费的5%)。 10.4、本合同生效后,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但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或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向对方赔偿违约金4.5万元(一年保安服务费的5%)。。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第一条 合同期限、金额和试用期
本合同的合同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共计12个月。中标价90万元,每月服务管理费按7.5万元(大写:人民币柒万伍仟元)结算。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所有人员到岗,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若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二条 服务范围及标准
根据甲方确定的岗位,乙方向甲方提供专业保安服务,并按甲方的管理要求对上岗保安人员进行培训、管理,执行安全防范任务,承担甲方管理范围内的国土资源执法协助、执法事项的安保工作和协助甲方对管理范围内的违法事项发现、报告、制止等工作,以及甲方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人员及设备
一、人员要求
保安总人数20名,由甲方决定设置、调整保安岗位。乙方派驻甲方保安人员条件标准、工作时间要求如下:
1、遵纪守法,遵从基本道德规范,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品行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应有县级以上(含)医疗机构做过健康体检报告,无高血压、心脑血管病、心脏病、肝炎、癫痫羊癫疯等疾病及病史),无犯罪记录,政审清白。
2、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亲和力较强,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3、派遣的保安人员应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服从工作安排。
4、男性身高165CM(含)以上,女性身高155CM(含)以上。年龄在38周岁(含)以内(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保安员必须保持良好的形象,工作中必须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着装整齐清洁,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
6、能够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服从甲方的安排及管理。从业者要具有责任心与正义感。面对可能出现的问题,甚至可能出现的危险,要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
7、派遣的协管保安人员在执勤期间要服从甲方的管理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 
8、派遣的协管保安人员在协助执法时,如遇到问题应及时报告甲方,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协助调查,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他突发事件。
9、具有高中(含)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持有驾照者优先考虑。
二、乙方应提供如下设施设备
1、服装要求:保安人员上班着全省统一制式保安服装,标志和佩戴保安员执勤证。乙方须为每名保安员配套夏、冬装训练服各2套,作战靴1双、作训帽1个、软肩章1套、大布腰带1条。
2、设备配备要求:乙方须配备钢盔1个/人、防刺背心1件/人、防爆橡胶棍1个/人,防爆盾牌(占总人数的30%)。
三、保安人员工作安排及待遇
1、保安人员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周6天、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具体作息安排由甲方根据实际岗位进行综合安排,除正常休息人员外,确保不缺人不缺岗。
2、保安的平均工资不低于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650元),乙方每月向甲方报送保安人员工资报表,由甲方核查。甲方如需要临时增加保安人员,乙方应按时配备保安,费用标准为每小时每人30元。
3、保安人员在管理期间劳资问题、安全问题(如工伤等)以及“五险一金”等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四条 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依据《保安人员工作考核管理办法(暂行)》(附后)指导、监督和考核乙方,依据考核结果给付服务费。
2、甲方发现乙方所提供的安保管理服务质量不符合管理目标时,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并给予书面答复。乙方出现严重的管理问题且在规定时间内仍不能整改的,甲方可暂缓支付、减少支付或不付管理服务费。
3、甲方有权更换、调整保安人员。乙方派驻的保安人员应事先征得甲方审核同意。保安人员未达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随意更换保安队员。
4、甲方应为乙方保安人员提供工作场所。
5、甲方协助乙方做好保安队伍管理工作。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甲方保安服务项目转包、分包给他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对保安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应进行考核奖惩。
3、乙方根据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项目管理目标制定《保安员管理制度》、《保安考核奖惩办法》等管理制度管理保安队伍。
6、乙方应维护好甲方委托管理的设施设备,因非管理原因造成安全设施损坏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技术能力不足、操作失误等原因造成设施损坏、不能运行的应承担维修费用,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
7、乙方接受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出现第三方纠纷不得影响合同履行。乙方应及时为所派保安人员购买医社保等。乙方应妥善处理好保安人员劳资问题、安全问题(如工伤等),不得影响甲方的工作秩序,不得影响合同履行。
8、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从合同终止日前十五天内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各类设施设备、档案等。
第五条 付款方式:
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期保安服务费/月人民币75000元(含税)(大写:柒万伍仟元)。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提供正式发票,甲方审核后于每月15日前报财务,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相应的赔偿甲方损失。
2、保安人员违反保安制度,甲方依据《保安人员工作考核管理办法(暂行)》(附后)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报乙方。乙方应做出相应处理。不符合合同规定条件的保安、保安人员违反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更换人员,乙方应在一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处理答复,三个工作日内更换人员。
3、乙方执行不力、不能达成管理目标视为不完全履行合同。乙方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按甲方要求整改,乙方超过整改时间一个月仍没有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可终止合同,并赔偿甲方违约金4.5万元(一年保安服务费的5%)。
4、本合同生效后,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但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或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向对方赔偿违约金4.5万元(一年保安服务费的5%)。
第七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该附件须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附件之间如有冲突,双方协商解决。
2、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解决争议的办法: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5、本协议一式叁份,自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甲方:闽侯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乙方:福建省龙帆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交通路39号住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金山工业区金工路28号5#厂房608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林和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林月清
联系方法:0591-22981274
联系方法:13960722461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华林支行
账号:账号:117130100100225706

签订地点:闽侯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签订日期: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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