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村级便民信息化平台建设货物类采购项目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莆田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荔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乙方:莆田市闽电贸易有限公司
小微企业
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304]PTHS[GK]2018033的荔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村级便民信息化平台建设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台式计算机 | 台式计算机 | 130 | 部 | 国内 | 3800 | 494000 | 华硕 | 主机型号:华硕D324MT-I5D54003显示器型号:华硕VP228DE | ||||||
1 | 1-2 | 激光打印机 | 激光打印机 | 130 | 部 | 国内 | 1291 | 167830 | 爱普生 | 爱普生WF-M1030 | ||||||
1 | 1-3 | 其他图形图像输入设备 | 其他图形图像输入设备 | 130 | 部 | 国内 | 2099 | 272870 | 科密 | 科密GP2600ID | ||||||
合计: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拾叁万肆仟柒佰元整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130个村居(村居名单附后,附件另提供);
4.3交付条件:中标后的十五个日历日内,由中标人免费运输到指定安装地点,并完成现场安装、调试、培训等相关工作。。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要求供货。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在货物出厂前,乙方应按货物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交货同时应随同货物出具供货证明、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和货物质量合格证等。结果必须符合验收标准的要求。安装完毕后,乙方需派技术人员对货物进行调试,按验收指标逐项测试,直至全部达到要求。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0 | 所有设备在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内支付合同总额的90% |
2 | 10 | 从所有设备验收之日起,三年维护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 |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乙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为止。
10、违约责任
⑴、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延误,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期交货货物总值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值不超过该批(次)货物总值的30%。当乙方的某一批货物交货时间延迟超过一个月时,除应按规定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违约金外,甲方有权通知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⑵、验收不合格的货物,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免费更换或退货,在交货时间以外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延期交货货物总值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值不超过该批(次)货物总值的20%。当乙方的某一批货物交货时间延迟超过一个月时,除应按规定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违约金外,甲方有权通知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⑶、当乙方发生违约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或甲方未支付的货款可以作为上述违约金的一部份,由甲方直接抵扣。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⑴、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是原厂原包装,通过合法渠道获得。⑵、质保期服务要求:所有货物均要求免费质量保修期为验收合格后3年内保修及上门;从正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算起;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乙方人应免费提供咨询、更换损坏的零件和维修服务,终身维护。⑶、其他条款按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
甲方: | 荔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乙方: | 莆田市闽电贸易有限公司 |
住所: | 莆田市荔城区胜利路荔城区区委大院3号楼2层 | 住所: | 莆田市涵江区涵东新涵街卓坡670号C栋402房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吴桂林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杨景祥 | |
联系方法: | 13860985586 | 联系方法: | 18159393722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兴业支行莆田涵江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45020100100186577 |
签订地点:莆田
签订日期: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