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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经济促进局海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广东海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受 海丰县经济促进局的委托,对 海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521-201811-407001-0016
二、采购项目名称:海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000,000               
四、采购数量:1宗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海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采购项目
包组号
项目包组名称
预算金额
完工期
包组1
农产品溯源及质量检测服务项目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开发、安装与调试,并上线试运行。
包组2
仓储及物流配送服务项目
700000.00元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80个日历天内完成
包组3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品牌培育项目
750000.00元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完成
包组4
农村电商园区及电商公共服务项目
750000.00元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项目及验收等工作
包组5
村级示范服务站点建设项目
1000000.00元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0个日历日内完成
包组6
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及供应链服务项目
1000000.00元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0天日历天内完成
合计
5000000.00元
 

    本项目分为六个包(组)投标,投标人根据对应的包组进行投标,包组内的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超出各包组采购预算的为投标无效)
六、供应商资格:
(一)包组1:农产品溯源及质量检测服务项目
    1.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的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前一段时间内(近3个月或以上)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前一段时间内(近3个月或以上)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声明函”。)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声明函”。)
    5)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声明函”。)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声明函”。)
    8)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系统集成叁级或以上资质。(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25号)要求,对参加登记报名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者、重点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谈判的资格。
    4.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官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具体注册步骤:进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官网)-用户登陆-立即注册-供应商-注册成功。
(二)包组2:仓储及物流配送服务项目
    1.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的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前一段时间内(近3个月或以上)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前一段时间内(近3个月或以上)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声明函”。)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声明函”。)
    5)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声明函”。)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声明函”。)
    8)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对应的经营范围服务内容等能满足本服务项目的类似服务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25号)要求,对参加登记报名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者、重点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谈判的资格。
    4.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官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具体注册步骤:进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官网)-用户登陆-立即注册-供应商-注册成功。
(三)包组3: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品牌培育项目
    1.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的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前一段时间内(近3个月或以上)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前一段时间内(近3个月或以上)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声明函”。)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声明函”。)
    5)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声明函”。)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声明函”。)
    8)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对应的经营范围服务内容等能满足本服务项目的类似服务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25号)要求,对参加登记报名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者、重点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谈判的资格。
    4.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官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具体注册步骤:进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官网)-用户登陆-立即注册-供应商-注册成功。
(四)包组4:农村电商园区及电商公共服务项目
    1.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的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前一段时间内(近3个月或以上)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前一段时间内(近3个月或以上)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声明函”。)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声明函”。)
    5)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声明函”。)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声明函”。)
    8)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对应的经营范围服务内容等能满足本服务项目的类似服务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25号)要求,对参加登记报名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者、重点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谈判的资格。
    4.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官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具体注册步骤:进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官网)-用户登陆-立即注册-供应商-注册成功。
(五)包组5:村级示范服务站点建设项目
    1.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的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前一段时间内(近3个月或以上)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前一段时间内(近3个月或以上)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声明函”。)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声明函”。)
    5)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声明函”。)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声明函”。)
    8)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对应的经营范围服务内容等能满足本服务项目的类似服务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25号)要求,对参加登记报名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者、重点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谈判的资格。
    4.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官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具体注册步骤:进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官网)-用户登陆-立即注册-供应商-注册成功。
(六)包组六: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及供应链服务项目
    1.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的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前一段时间内(近3个月或以上)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前一段时间内(近3个月或以上)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声明函”。)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声明函”。)
    5)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声明函”。)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声明函”。)
    8)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对应的经营范围服务内容等能满足本服务项目的类似服务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25号)要求,对参加登记报名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者、重点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谈判的资格。
    4.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官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具体注册步骤:进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官网)-用户登陆-立即注册-供应商-注册成功。
    以上(各包组项目)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二份)登记报名,同时提供原件及人员劳动合同、社保和身份证原件备查(各包组项目),经现场核查符合要求者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12月17日 至 2018年12月21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海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联河小区富城花园4栋东梯20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08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联河小区富城花园4栋东梯201号
十、开标时间:2019年01月08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联河小区富城花园4栋东梯201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12 月 17 日 至 2018 年 12 月 2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周宇丰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海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联河小区富城花园4栋东梯201号
联系人:周宇丰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0660-6865280邮编:516400
(三)采购人:海丰县经济促进局地址:海城镇广富路1118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0660-6683282
传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邮编:5164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海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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