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单一来源]张湾区综治信息化建设(综治视联网)采购项目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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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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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张湾区综治信息化建设(综治视联网)采购项目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 |||||
采 购 人 | 中共张湾区委政法委员会 | ||||
采购项目名称 | 张湾区综治信息化建设(综治视联网)采购项目 | 预算价 | 71万元 | ||
联 系 人 | 刘主任 | 联系方式 | 18972503321 | ||
采购人地址 |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公园路52号 | ||||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 湖北吉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 全区各乡镇街办综治视联网专用设备采购安装、网络服务、运维服务 | ||||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 满足需求的说明 | 按照中央综治办关于加快综治信息化建设的顶层设计要求和鄂综治委关于印发湖北省综治视联网建设方案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我省综治工作信息化水平,建设省、市、县、乡镇、村(社区)五级综治视联网系统。各接入点需与北京视联动力公司签订视联网终端设备购置及平台网络服务、运维服务合同。北京视联动力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授权湖北吉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十堰市张湾区综合应急指挥调度平台项目进行代理,故拟定向湖北吉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就张湾区综治信息化建设(综治视联网)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 ||||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 满足采购需求 | ||||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1 通过审核采购方提供资料,根据湖北省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文件鄂综治委{2016}4号关于印发《湖北省综治视联网建设方案》的通知第二条,该项目符合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夏军 十堰市教育局 2 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条件,张湾区综治信息化建设(综治视联网)项目,按照鄂综治委(2016)4号文,此项目建设为保证网络互通,北京视联网动力公司采购或公司授权公司采购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 冷萍 郧阳区人民医院 3 按照中央综治办关于加快综治信息化建设的顶层设计要求和鄂综治委关于《湖北省综治视联网建设方案》及相关要求,各接入点需与北京视联动力签订视联网终端设备购置及平台网络服务,北京视联动力已授权湖北吉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代理,张湾区综治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吴青林 汉江师范学院 | ||||
拟成交价格 | 71万元 | ||||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 ||||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 | 公告发布日期: 2018 年 12 月 17 日 | |||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财政局 | |||||
联 系 电 话:0719—81135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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