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第九小学云课堂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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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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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安溪县第九小学
乙方:泉州市瑞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型企业
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24]QZKDZB[TP]2018005的安溪县第九小学云课堂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其他计算机设备 | 云课堂设备及服务 | 1 | 项 | 国内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深信服、联想、信锐、科士达、AOC | 深信服VDS-5050桌面云一体机、深信服VS虚拟存储模块(适用于VDS-5050)、深信服aDesk-STD-100、深信服VDI用户授权(教育版)、极域电子教室、AOC2070、桌面云支架、信锐S3300-28T-4F、联想启天B415-B007+19.5寸液晶、恒鑫 1060、国产定制、UPS主机:科士达YDC9110H,功率10K/8000W蓄电池组:科士达6-FM-24电池柜:丰创C-6 | ||||||
合计: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肆万陆仟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第九小学;
4.3交付条件:按国家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符合谈判文件、我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 1,验收期次说明:按国家规范和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5 | 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95% |
2 | 5 | 质保期满支付余款 |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a.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应向采购人提交按中标金额5%计算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全部货物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无息退还。b.该履约保证金应在签订合同时提交,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或银行转帐。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违约责任: 10.1.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向甲方交货时,则乙方应从逾期之日起,每周应按逾期交货值及其影响值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此项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本金的20%。违约金的支付并没有解除乙方继续发运合同设备的义务。 10.1.2乙方超过规定交货日期三十日,仍无法交货,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按照合同金额的10%要求支付违约金。 10.1.3乙方因上述各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对支付违约金后仍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部份,仍负有赔偿义务。 10.1.4若乙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确认不是原厂出厂的产品,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所有货款,并按合同总价的20%计算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同时还要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0.2甲方违约责任: 10.2.1甲方逾期支付货款,则应从逾期支付之日起,每周应按逾期支付的货款额及其影响值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此项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本金的20%。 10.2.2甲方因上述各项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对支付违约金后仍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部份,仍负有赔偿义务。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国家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安溪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招标文件第五章的规定的;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
甲方: | 安溪县第九小学 | 乙方: | 泉州市瑞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安溪县城厢镇员宅村 | 住所: | 安溪县城厢镇建安大道宝龙城市广场A地块110号店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曾秀职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胡昌贵 | |
联系方法: | 13959932495 | 联系方法: | 13859713665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大同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408832909000010546 |
签订地点:安溪
签订日期: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