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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中心医院监护型救护车、车载设备(医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第一包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宣城市中心医院监护型救护车、车载设备(医用设备)采购项目 (二次)第一包
项目编号:XZQ-CG-XJ-2018-183A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2月3日
采购日期:2018年12月17日9:00
成交供应商名称:合肥乾顺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区繁华大道26号
成交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宣城市中心医院监护型救护车、车载设备(医用设备)采购项目 (二次)第一包 ,详见采购需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王富国、夏海军、周军
采购人单位:宣城市中心医院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中心医院新院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机构代理机构:安徽一方建设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亚厦汽车城4幢403-404
项目负责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收费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公告期限: 2018 年12 月 17日至 2018 年 12月18 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一方建设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州区亚夏汽车城4幢403-404,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州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安徽一方建设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7日
中心医院二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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