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大金湖生态旅游扶贫基础设施工程(一期)答疑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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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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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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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环大金湖生态旅游扶贫基础设施工程(一期)猫儿山至大龙段B合同段
补疑书(一号)
招标编号:E3504230401100034001
各投标人:
环大金湖生态旅游扶贫基础设施工程(一期)猫儿山至大龙段B合同段补疑如下:
一、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注:3.以上业绩应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福建省交通公路水运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现修改为:3.以上业绩应在“福建省交通公路水运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以上业绩含企业业绩及个人业绩)。
二、招标公告中保证金提交时间原为:“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12月3日 17:00:00(现金提交时间)”,现修改为“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1月3日 17:00:00(现金提交时间)”。
三、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单位提供个人业绩,个人业绩指的是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均需要拥有相关业绩,在不同企业任职的业绩均可认为是个人业绩。请各投标人注意。
四、本答疑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有类似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书为准。
三、本补遗书将同时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福建省泰宁县金湖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