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县博物馆基础陈列提升及安全防护工程合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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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县博物馆基础陈列提升及安全防护工程合同公示 【发稿时间 :2018-12-20 阅读次数:】
附件: 潜山县博物馆基础陈列提升及安全防护工程合同.docx
项目编号 | 皖H4-2017-0193(HR) |
项目名称 | 潜山县博物馆基础陈列提升及安全防护工程 |
预算金额 | 最高投标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8元 |
合同金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8元 |
合同期限 | 40日历天 |
合同签署时间 | 2017年10月17日 |
洽谈地点 | 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
合同主要内容 | 潜山县博物馆基础陈列提升及安全防护工程 |
建设单位 | 潜山县博物馆 |
中标单位 | 安徽承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 倪桥政 |
付款方式 | (1)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签字资料备案之日起30日内付合同价款的60%(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时,应当将相应的建筑务工人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转入承包人在银行开户的专户。承包人应当及时支付建筑务工人员工资,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工程决算审计前,付款不超过合同价款的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审计结束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5%,余款自竣工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满两年无质量问题30日内一次性付清。 (2)本工程不论乙方在实施过程中还是在工程竣工后,应按时支付材料、设备供应商的合同款以及逐月发放本项目民工工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支付凭证。未按时支付的,每延迟一个月,甲方按乙方延迟付款金额的10%处以违约金,该违约金在工程款中扣除。同时甲方将有权使用履约担保金或工程款支付拖欠的民工工资。 |
分包工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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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潜山县博物馆基础陈列提升及安全防护工程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