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东侨开发区照明设施维护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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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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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东侨开发区照明设施维护工程(二期)已由东侨开发区管委会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管理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维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2年维护费用预算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其中:第一年维护费为352164元,第二年维护费为352164元,第一年常规维护前损坏照明设施的修复费暂估10万元,具体修复费按实结算,超过10万元按10万元计算。)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维护范围为宁德市东侨开发区职责管理范围内的照明设施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2.4承包期限:两年,即合同签定并生效之日起两年。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规程》;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
2.6.2设计单位:/ ;
2.6.3代建单位:/;
2.6.4监理单位: 待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批准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2 月 25 日 08:00:00至2018年 12 月 29 日 18:00: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德版)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截标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万伍千元人民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1月 7日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管理中心 ;
地址: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3号楼2-A
邮编:352100 ;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0593-2818997 ;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区联信财富广场B-3栋六层,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0593-2872396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联系电话:40085033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地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侨管委会605室
联系电话:张先生 180167837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东侨开发区照明设施维护工程(二期)已由东侨开发区管委会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管理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维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2年维护费用预算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其中:第一年维护费为352164元,第二年维护费为352164元,第一年常规维护前损坏照明设施的修复费暂估10万元,具体修复费按实结算,超过10万元按10万元计算。)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维护范围为宁德市东侨开发区职责管理范围内的照明设施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2.4承包期限:两年,即合同签定并生效之日起两年。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规程》;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
2.6.2设计单位:/ ;
2.6.3代建单位:/;
2.6.4监理单位: 待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批准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2 月 25 日 08:00:00至2018年 12 月 29 日 18:00: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德版)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截标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万伍千元人民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1月 7日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管理中心 ;
地址: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3号楼2-A
邮编:352100 ;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0593-2818997 ;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区联信财富广场B-3栋六层,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0593-2872396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联系电话:40085033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地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侨管委会605室
联系电话:张先生 18016783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