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教练车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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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教练车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教练车采购已由上级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采购两辆约9.1米长的教练车,具体详见项目需求,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本项目共为 1 个标段。
2.2项目规模:本项目造价约 100 万元。
2.3项目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合格”标准,满足相关教练车的要求。
2.6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不少于 2 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资格等要求:
3.1.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中国境内的车辆生产制造厂商。
3.1.2投标产品要求
(1)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公布的“教练车”产品。
(2)所投车辆生产企业的产品具有教练车供货的业绩。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 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转(汇)至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江苏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苏银行盐城五星支行,账号:12930188000011864。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到江苏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亭湖区文港中路82号五星村部南院西楼)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保证金电话:0515-88276868)。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交招标人核验,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或无法确认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一般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可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完成,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后予以退还。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 2018 年 12 月 25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0 日。
6.2获取方式:意向投标人凭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到江苏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亭湖区文港中路82号五星村部南院西楼)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陈文,联系电话:0515-89807568、15905100092)。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ycsp.gov.cn/ggzy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尚义路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文港中路82号
邮 编: 224000 邮 编: 224000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传 真: 0515-8827686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90909725@qq.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工行盐城分行五星支行
账 号: 账 号: 1109665009100000618
2018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