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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龙山水土保持及配套设施(龙山公园)PPP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依据《政府采购法》、《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金[2014]76 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文件规定,本采购项目濮阳市龙山水土保持及配套设施(龙山公园)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本项目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经项目专门协调机制确认,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授权濮阳市引黄灌溉调节水库建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为项目实施机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濮阳市引黄灌溉调节水库建设管理办公室委托,对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方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各潜在社会资本方参加磋商活动。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濮阳市龙山水土保持及配套设施(龙山公园)PPP项目
2、项目编号:TPZB-20180132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濮阳新区起步区,由人工湖龙湖的土方堆砌而形成龙山,东起京开大道,西到张仪路,南到澶州大街,北至濮范高速,东西全长6400米。总面积约184公顷。
5、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二、采购需求
1、合作周期:本项目合作周期共计12年(建设期2年,运营期10年)。
2、投资概算:本项目投资总额约2.38亿元(实际投资额以经过濮 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评审机构审核认定的投资额为准)。
3、项目规模:本项目由人工湖龙湖的土方堆砌而形成龙山,东起京开大道,西到张仪路,南到澶州大街,北至濮范高速,东西全长6400米。总面积约184公顷。建设内容主要为水土保持(山体的生态修复及冲沟的处理)、道路(一二三级道路)、广场(休闲广场、集散广场等)、 生态停车场、园林小品(亭、廊、花架等)、建筑(驿站、公厕)、环卫设施(公厕、垃圾箱)、休息设施(坐凳等)、标识系统等。
4、项目地点:位于濮阳新区起步区(东起京开大道,西到张仪路,南到澶州大街,北至濮范高速)。
5、运作模式:本项目拟采用 BOT 模式,由项目公司承担项目的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期满移交等工作。
6、其他采购需求:   无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提供经有审计资格单位审计的2015-2017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的完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障金凭证)。
5、信誉要求:(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河南省财政厅禁止进入河南省政府采购市场,同时未被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财政部门禁止进入当地采购市场(提供书面声明);(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打印件加盖供应商(投标人)单位公章)。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法人机构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以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本项目的投标人。
8、本项目为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格要求材料开标时均需提供原件。
四、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①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②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2、谢绝境外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五、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12月25日至2018年12月29日;
2、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时间内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对应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内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需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电汇形式从供应商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
账户名称: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供应商单位在完成转帐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1月4日14:40(北京时间,下同)。
3、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第   开标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濮阳市引黄灌溉调节水库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濮阳市卫都大街与濮上路交叉口东南角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河南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15层1501房间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附件:
濮阳市龙山水土保持及配套设施(龙山公园)PPP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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