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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攸县3000亩土地开发项目第二标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攸县3000亩土地开发项目第二标已经攸发改批[2018]315、316、31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攸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要求
2.1项目名称:攸县3000亩土地开发项目第二标;
2.2建设地点:攸县皇图岭镇荫泉村等7个村,芳联村等20个村,笔田村等17个村;
2.2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和培肥工程等,投资金额约212万元;
2.3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等级;
2.5保修要求:按土地整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自县级自验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一年 ;
2.6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注:各投标人均可就攸县3000亩土地开发项目5个标进行一次性投标,且投标不对应具体项目,重复投标无效,但最多允许中取一个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必须是在株洲市国土资源局诚信登记备案的施工企业(以株洲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最新更新的株洲市土地整治项目诚信登记备案合格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名单为准);合格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单位资质、法定代表人必须与株洲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公布的最新信息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符合本项目规模的相应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必须是在株洲市国土资源局诚信登记备案的合格项目经理(以株洲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最新更新的株洲市土地整治项目诚信登记备案合格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名单为准),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任何领域在建工程,其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所注明的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相关投标无效;施工员、安全员须具有相关岗位证书,安全员还应取得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任何领域在建项目,否则相关投标无效。(投标人为上述关键岗位人员缴纳的报名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2018年9月-2018年11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5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流动资金满足该工程的建设要求,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设备;投标申请人承建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没有被禁止投标。投标单位近一年不得有不良行为(含攸县境内),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资格审查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小写2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的方式汇至指定账号。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如下:
户  名:攸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长沙银行攸县支行;
帐  号:8002 9461 6211 010
投标人在汇工程投标保证金时需在相关备注上注明“攸县3000亩土地开发项目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无法开具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以财政部门开具的到账证明为准。
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付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注:攸县3000亩土地开发项目五个标只交纳一次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即可,不须重复递交。
六、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6.1报名时间、地点:2018年12月25日至2018年12月29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攸县东城新区发展中心10楼1038室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6.2报名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到场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报名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可只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B证;6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的岗位资格证书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7投标人为上述关键岗位人员缴纳的报名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2018年9月-2018年11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如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否则不予认可;以上1-7报名资料需提供壹套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报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攸县3000亩土地开发项目五个项目报名资料只须提供一套,只需在报名资料上注明报名“攸县3000亩土地开发项目第一标、第二标、第三标、第四标、第五标”即可。
6.3招标文件每套(含五个项目)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请投标申请人在报名资料里注明用于接收招标文件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01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攸县东城新区发展中心10楼1075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本招标公告第六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申请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无效投标人处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攸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
相关监督部门的全过程监管。
十、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根据攸县人民政府攸政函【2017】74号文件要求:一、中标人必须在攸县设立分支机构,并约定由分支机构直接为发包方提供施工服务,与发包方结算工程项目款,由分支机构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并缴纳相应的税费;
10.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第六十一条,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依法处理责任人。
10.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书中增加以下内容:“非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依法投诉,请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攸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15173346198
 
 
代理部门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管部门 :攸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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