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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农业委员会2018年渔业资源保护(河豚苗种放流)项目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接受镇江市农业委员会的委托,现对镇江市农业委员会2018年渔业资源保护(河豚苗种放流)项目实施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镇江市农业委员会2018年渔业资源保护(河豚苗种放流)项目
项目编号:ZJHX-(2018)竞字第036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根据《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渔业资源保护)补助资金及项目指导意见的通知》(苏财农【2018】87号、苏海计【2018】13号),拟招标放流3cm以上河豚。(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7万元,最后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三、合格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5个工作日内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自己企业的信用信息,并截图打印盖公章装订于“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中,“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必须具备水产良种(繁育)场资格,且经营范围包含河豚养殖或繁育;
2、具有市(县)级以上《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本次采购确定的中标人数量 1名。
四、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19年元月4日下午14:30;
(二)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元月4日下午15:0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及谈判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第二开标室)
五、谈判文件的领取(没有登记领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接受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本套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地  点: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镇江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3幢208室)
时间:自谈判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9日,每日9时至16时(节假日除外)
报名联系人:尚文静     联系电话:15952908844,0511-88083481
采购文件内容答疑人:高建新   联系电话:13952857206;
登记领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包含河豚养殖或繁育的水产良种(繁育)场资格证明及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4)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采购信息 > 部门(分散)采购公告,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附件,不得修改其条款)。
     六、采购人联系事项
采购人:镇江市农业委员会  
地址:镇江市丁卯桥路97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七、谈判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
    八、本次谈判保证金要求:
本次谈判收取保证金。供应商在谈判时,需交纳人民币5000元(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谈判保证金给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谈判保证金仅接受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谈判保证金必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到达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银行帐户,否则谈判响应无效。谈判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随谈判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收款单位: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镇江分行营业部        
      帐    号: 13350000000623123
     九、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十一、现场查勘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请领取谈判文件的各供应商自行联系采购人进行必要的项目实施地的现场勘测,如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提请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予以澄清,若未提出今后出现与此相关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
 
 
  
                                  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本公司邮箱:zjhxzt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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