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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第二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响水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第二次)
受响水县税务局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相关规定,盐城市瑞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对“响水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政府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响水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采购编号XSX-CG-201811143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招标人为响水县税务局,拟对机关大院、分局等物业管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物业管理费用预算价为78万元,服务期限1年,物业地址、服务要求详见谈判响应文件第四部分。
三、磋商响应方资格条件:
(1)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时提供原件供审核)
(2)如果授权委托代表参加投标的,被授权人必须是供应商单位正式职工,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供被授权人从2018年1月1日之后连续六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附缴费清单或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需提供身份证明。
(3)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需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或物业管理师证书(本地从业人员另须持有盐城市物业服务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近两年内没有被业主管部门处罚,外地从业人员承诺遵守《盐城市物业服务项目经理管理试行办法》的各条规定)、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三年以上物业管理经历。投标时需提供从2017年11月1日之后连续12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附缴费清单或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和劳动合同,法定工作日内项目经理必须正常上班,不得兼职其他项目。
(4)磋商响应方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6)盐城市市外企业须通过盐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备案后方能参加投标。(投标时须提供备案证明原件)
磋商响应方必须具备以上全部条件,方可进行投标。
四、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到响水县政府网(网址:http://218.92.246.62:8090/ggzy/)“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开标前采购代理机构派员在开标现场负责收取上述费用。
五、付款方式:
 分为两次支付,服务期满半年支付50%,余款服务期满后支付(结合相应考核扣减后支付)。
六、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和地点:
1、竞争性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月8日上午 9时
2、竞争性磋商时间为2019年1月8日上午9时
3、谈判地点:响水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厅(县城金海路17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七、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磋商响应方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响水县政府采购中心(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缴纳谈判保证金,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响水县税务局: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响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科长 联系电话:0515-86782019
盐城市瑞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张工  联系电话:18912599025
 
 
响水县税务局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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