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县玉屏等2个乡镇平田等9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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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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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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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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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屏边县玉屏等2个乡镇平田等9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屏边县玉屏等2个乡镇平田等9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二次)ae56f707-c6e2-46fb-8dec-f765181b259f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ae56f707-c6e2-46fb-8dec-f765181b259f | ||
建设规模: | 项目区面积37.1486公顷,其中拆旧地块32.8165公顷,通过复垦预计可新增农用地32.7400公顷(耕地19.6971公顷);安置地块用地4.3321公顷(耕地2.5318)。ae56f707-c6e2-46fb-8dec-f765181b259f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土地整理及地质灾害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屏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8-12-28 08:00 |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2019-01-04 17:30 |
备注: | 无 |
建设单位: | 屏边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 经办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办公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移动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明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办公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移动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标段编号: | GC532523201800022001002 |
标段名称: | 屏边县玉屏等2个乡镇平田等9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二标段:新华乡)(二次) |
网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2019-01-04 17:30 |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 2019-01-14 09: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1(屏边县)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14.735797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项目区面积37.1486公顷,其中拆旧地块32.8165公顷,通过复垦预计可新增农用地32.7400公顷(耕地19.6971公顷);安置地块用地4.3321公顷(耕地2.5318)。 2.2 建设地点:屏边县新华乡。 2.3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2.4 计划投资:总投资为114.735797万元;具体以本工程项目拦标价为准。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资格预审方式: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不超过7家。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8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2.9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365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3.1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省外申请人的拟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入滇备案证上所列人员)。 3.2省外企业具备有效的入滇备案证或已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云建建[2015]342号文)管理规定进行企业资质信息登记,并提供相关登记备案资料。 3.3申请人信誉良好,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aina.gov.cn)、“信用云南”网站(www.yncredit.gov.cn)失信被执行人; 3.4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业绩资料、信誉、证书、证件、证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的资料真实性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招标人除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外,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申请人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申请。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 |
其他: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 万元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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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