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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县2018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发布时间:2018-12-28 16:14:19原文链接地址
临澧县2018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澧县2018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已由临澧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审批[2018]106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临澧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现委托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具备投标资格的单位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临澧县2018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
2.2招标编号:HNMCWLZB2018-012
2.3建设地点:临澧县刻木山乡俄井村、烽火乡跑马村、新安镇右昌村。
2.4工程规模:项目建设总规模约30.8415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实施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及其他等工程。
2.5项目投资:项目工程施工费用约475.81万元。
2.6工    期:90天(日历天)/标段。
2.7质量标准: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招标范围:本项目各类土建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设计图纸)。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4个标段,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针对本项目进行一次投标申请,且投标申请到具体标段,重复投标申请均无效。
标段名称
建设地点
控制价(万元)
备注
第一标段
刻木山乡俄井村2组石灰厂及11、16、18组工矿
88.80
 
第二标段
刻木山乡俄井村6 7 8组红砖厂及农村居民点
135.20
 
第三标段
烽火乡跑马村老砖厂及农村居民点
160.69
施工费加设备购置费
第四标段
新安镇右昌村石灰窑
91.1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拟任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不接受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担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3 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4 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规定,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以上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及开标时均无在其它项目中任职。
3.5 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需提供2018年7月至2018年12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开户名称及查询密码。
3.6 施工员、质量员须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按标段招标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为准。
3.9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及违法转包。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材料安排、施工安排、施工给周边带来的影响及沟通与协调等事项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并不得影响施工质量及进度。
3.10 确定施工单位后,施工单位需及时进场施工。中标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必须签订合同;如无影响施工的客观因素,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必须进场施工。违反上述规定建设单位将取消施工单位中标资格。
4、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每个标段的金额均为: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17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8日13时3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5.2保证金账号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时请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底部的“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
注:本项目采取银行直连方式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核对好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打印并妥善保管好账号申请成功后的信息单。开标时,请将信息单携带至开标现场,遇有保证金错漏,将使用信息单中的保证金账号及密码现场查询到账情况。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从2018年12月28日~2019年1月4日17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hangde.gov.cn,下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一律现金支付。
6.3 投标人应自行在常德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月1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五 开标室(常德市泓鑫桃林商业广场 五 楼);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临澧县政府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736-5800732。
10、招标人其他要求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10%;递交履约担保的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天内。
11、本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澧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址:临澧县朝阳西街268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植基路79号秀峰美苑11栋4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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