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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大洋山围海造陆项目(陆域形成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嵊泗县大洋山围海造陆项目(陆域形成工程)已由嵊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嵊发改〔2018〕21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嵊泗县洋山锦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嵊泗县洋山锦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交通网(http://www.zjt.gov.cn)、嵊泗县招标投标网(http://www.ssztb.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嵊泗县洋山镇大岙牛山咀头与外后门之间海域,原有出水堤增设防浪墙790米、加高潜堤500米、新建围堤300米和隔堤2460米,吹填成陆面积78.8万平方米。本工程防潮标准为50年一遇,海堤工程级别为3级,波浪设计重现期为50年一遇。围堤结构采用直立-斜坡堤混合式结构、拟建水闸处临时围堰和隔堤采用袋装砂结构。
2.2根据工程建设需要,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
(1)勘察工作: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工程测量和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并出具上述工作内容的测量报告和勘察报告;
(2)初步设计:投标人需根据相关批文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所确定的内容,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送审等全部工作,并保证初步设计文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3)报建手续:投标人需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各项工程建设、设计及施工许可的审批、报建、开工、验收等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发包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
(4)施工图设计:投标人需根据相关批文、发包人要求及初步设计文件所确定的内容,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并保证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5)施工:完成施工图设计的内容和要求。投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制作安装等各项工作直到完成整个工程验收,按规定提交全部交(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
(6)交(竣)工验收:投标人需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需以承包人名义办理的各项工程竣工手续,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业主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按规定完成交(竣)工资料;
(7)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整个工程的施工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沉降位移观测和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
2.3计划工期:总工期为22个月(包括勘察设计周期),缺陷责任期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须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符合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28日~2019年1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的每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4:30~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及上述材料和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同时加盖单位公章)至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嵊泗县分中心(地址:嵊泗县菜园镇东市街22号5楼)洽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7日9时0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至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嵊泗县分中心(地址:嵊泗县菜园镇东市街22号5楼)。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同时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交通网(http://www.zjt.gov.cn)和嵊泗县招标投标网(http://www.ssztb.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嵊泗县洋山锦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嵊泗县洋山镇圣大东路1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人名称: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港航路123号中浪国际大厦B座10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18815277116(交通虚拟网:620116)
传 真:0580-2189255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须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承诺运营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
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1、自2013年7月1日(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合同段成功地完成过1个陆域形成面积在7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国内沿海围海造陆(或陆域形成)项目设计任务。
2、自2013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合同段成功地完成过合同额1.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国内沿海水运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注:1、本表所要求的业绩标准,投标人必须在第七章资格审查资料“(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1)设计业绩: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②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的复印件,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投标人须知”附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交通(水运)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项目完成情况:指施工图设计已审批)。工程规模的解释顺序为: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
(2)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业绩: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②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水运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水运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现场核查报告)或交通(水运)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或交通(水运)行业管理部门出具的水运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投标人须知”附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交通(水运)行业主管部门或交通(水运)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项目完成情况:指项目已交(竣)工验收。)。工程规模的解释顺序为:质量证明文件、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
2、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EPC)项目业绩不接受联合体项目,否则不予认可。
3、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质量证明文件等的设计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4、如查实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以满足强制性业绩要求的,取消中标资格,并建议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1、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自2015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1年公布的投标人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或者无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1年公布信用等级时,交通运输部最新1年公布的投标人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投标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县级及以上法院判决书认定行为和出具时间为准。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经理
1
1、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经延续注册的临时执业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自2015年7月1日以来(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时间为准),拟委任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
勘察设计负责人
1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施工技术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交通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注:1、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县级及以上法院判决书认定行为和出具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必须在第七章资格审查资料“(九)主要人员简历表”后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职称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和勘察设计负责人需要提供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还需提供交通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2018年9月、10月、11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3、所有证件资料均应采用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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