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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区人才公寓一期装饰工程(施工)投标邀请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投标邀请书
福建省金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任川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千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同坤建设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晋安区人才公寓一期装饰工程(施工)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州市晋安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晋安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18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装修工程  ;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范围:晋安区人才公寓一期装饰工程; 内容主要包括:晋安区人才公寓一期套房两室一厅一卫一厨装修及水电安装施工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约180万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约18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812828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8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85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投标邀请书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投标邀请书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1)依据建市施函[2017]24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017年9月15日前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2017年9月16日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若为一级建造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3)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29日09时00分00秒至2018年11月2日17时0分00到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6号岳峰工贸大厦B座5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2日14时30分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证金密封在信封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给招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晋安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8号  ,邮编: 350011
电子邮箱: /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6号岳峰工贸大厦B座5层  ,邮编:350011
电子邮箱:   /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0591-28062881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不适用
网址:不适用
联系电话:不适用
 
监管部门名称:福州市晋安区纪检委、福州市晋安区建设局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8号
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地址:https://www.fjggfw.gov.cn/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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