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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至庆元公路青田北岸至湖边段改建工程施工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洞头至庆元公路青田北岸至湖边段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洞头至庆元公路青田北岸至湖边段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洞头至庆元公路青田北岸至湖边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丽发改基综[2018]519号)、青田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洞头至庆元公路青田北岸至湖边段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青交[2018]1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青田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项目洞头至庆元公路青田北岸至湖边段改建工程位于青田县境内,项目路线全长2.75公里,实施起点位于金丽温高速公路青田互通(S333省道K43+910处)附近,路线基本沿现状S333省道拓宽,经黄埔、北岸、沙湾,下穿金丽温高速公路桥后设置三溪口大桥横跨瓯江,终于瓯南街道湖边村与330国道相接。全线设大桥1063.54m/2座、中桥66.04m/1座,其中三溪口大桥上部结构采用1X20m矮T梁+9X35m预应力组合箱梁+100m钢管砼系杆拱+7X20m矮T梁,下部结构主桥采用承台接桩基础,其余墩台采用柱式墩、桩基础;北岸桥上部结构采用18X20m矮T梁+24X5米半幅预制梁板,下部结构采用桩柱式墩、桩基础,桥台采用柱式墩、桩基础;水碓桥上部结构采用3X20m矮T梁,下部结构采用桩柱式墩、桩基础,桥台采用柱式墩、桩基础;设置通道、涵洞共7道,平交改造1.036km。
本项目采用交通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60公里/小时(困难路段40公里/小时),路基宽17米(其中下穿高速段桥墩处路基宽15米,三溪口大桥宽21米),路面面层采用4cmAC-13C改性沥青砼(玄武岩碎石)+6cmSUP20沥青砼结构,基层、底基层均采用20cm水泥稳定碎石。桥面铺装采用4cmAC-13C改性沥青砼(玄武岩碎石)+6cmSUP20沥青砼。路面设计标准轴载BZZ-100,新建桥梁设计荷载I级,跨江桥梁设计洪水频率1/100。其余技术指标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值。
本次施工招标范围为洞头至庆元公路青田北岸至湖边段改建工程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平面交叉及沿线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其他附属工程的施工完成和缺陷责任期缺陷的修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标段划分及工期
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计划工期为 913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规定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和图纸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于2019年01月04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lssggzy.com/)”,登录系统下载。投标人如需施工图纸的可与代理单位联系(联系人:何淑亚  联系电话:0578-2789773  手机:13884357820)。
4.3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及CA锁办理咨询电话:0578-2292759。
4.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保函或银行汇票(必须是华东三省一市的,否则视为未缴纳)的方式提交,若投标人用其它方式提交的一律不予认可。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其缴纳注意事项如下:
(1)若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①、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且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并保证其有效,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银行保函开具对象为青田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②、银行保函原件由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起递交予招标人;③、银行保函格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若采用银行汇票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①、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②、投标保证金应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给招标人,由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初步审查并开具“银行汇票收讫单”;③、投标人应将银行汇票中包括“实际结算金额”等栏目内容填写完整,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投标保证金汇入开户银行:浙江青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山支行;账户: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招投标专户;开户行行号:402343200258;账号:201000013802556;(注:a、银行汇票必须是华东三省一市的,否则视为未缴纳;b、为方便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入账,请投标人另外随带已填写完整的银行进账单)。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了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1月28日09时30分。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lssggzy.com/),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塔山路101号6楼交易大厅)。
5.4 招标人定于 2019年01月28日09时3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中盖有法人电子章和单位电子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打印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网(http://www.zjt.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ssggzy.com/)、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http://www.qingtian.gov.cn/cgtb/)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ssggzy.com/)、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http://www.qingtian.gov.cn/cgtb/)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后果一律由投标人自负。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田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东路18号    地址:丽水市大洋北路29号山水嘉苑26幢104室
邮  编:323900                       邮  编: 3230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何淑亚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传真):0578-2789773(13884357820)
 
青田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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