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县公安消防大队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器材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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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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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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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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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禄丰县公安消防大队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禄丰县公安消防大队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器材采购项目,已通过相关主管单位审核批准,采购人为禄丰县公安消防大队,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雁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2.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禄丰县公安消防大队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器材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消防器材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序 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备注 |
1 | 直流水枪 | 支 | 16 | 禄丰县消防大队 |
2 | 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液桶、泡沫枪 | 套 | 8 | 禄丰县消防大队 |
3 | 消防水带 | 盘 | 40 | 禄丰县消防大队 |
4 | 水带挂钩 | 个 | 20 | 禄丰县消防大队 |
5 | 水带包布 | 个 | 12 | 禄丰县消防大队 |
6 | 水带护桥 | 个 | 12 | 禄丰县消防大队 |
7 | 分水器 | 个 | 8 | 禄丰县消防大队 |
8 | 异型接口 | 个 | 12 | 禄丰县消防大队 |
9 | 异径接口 | 个 | 12 | 禄丰县消防大队 |
10 | 手抬机动泵 | 台 | 4 | 禄丰县消防大队 |
11 | 集水器 | 个 | 4 | 禄丰县消防大队 |
12 | 吸水管 | 根 | 8 | 禄丰县消防大队 |
13 | 吸水管扳手 | 个 | 8 | 禄丰县消防大队 |
14 | 消防栓扳手 | 个 | 8 | 禄丰县消防大队 |
15 | 多功能挠钩 | 套 | 4 | 禄丰县消防大队 |
16 | 强光照明灯 | 个 | 8 | 禄丰县消防大队 |
17 | 单杠梯 | 把 | 4 | 禄丰县消防大队 |
18 | 手动破拆工具组 | 套 | 4 | 禄丰县消防大队 |
19 |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 套 | 20 | 禄丰县消防大队 |
20 | 佩戴式防爆照明灯 | 个 | 40 | 禄丰县消防大队 |
21 | 方位灯呼救器 | 个 | 40 | 禄丰县消防大队 |
22 | 轻型安全绳 | 根 | 40 | 禄丰县消防大队 |
23 | 消防腰斧 | 把 | 40 | 禄丰县消防大队 |
24 | 手持对讲机 | 台 | 20 | 禄丰县消防大队 |
25 | PTT对讲机 | 台 | 8 | 禄丰县消防大队 |
26 | 数码摄影照相机 | 台 | 4 | 禄丰县消防大队 |
27 | 消防头盔 | 顶 | 40 | 禄丰县消防大队 |
28 | 灭火防护服 | 套 | 40 | 禄丰县消防大队 |
29 | 消防腰带 | 根 | 40 | 禄丰县消防大队 |
30 | 消防手套 | 双 | 40 | 禄丰县消防大队 |
31 | 灭火防护靴 | 双 | 40 | 禄丰县消防大队 |
2.4采购预算金额:54.36万元;
2.5项目实施地点:禄丰县;
2.6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的强制标准要求,达到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表”中规定的技术参数和使用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
2、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经营项目;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4、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保证金缴纳方式:
1、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人民币壹万元整)
2、保证金缴纳形式:(公司基本账户)转账、电汇、保函、保险;
3、缴纳时间: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时间5日前将投标保证金由公司基本账户汇款至云南雁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户,供应商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写明投标项目名称等有关信息。
4、供应商应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及汇款凭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在投标截止5日前到云南雁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兑换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原件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带到现场,未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保证金账户相关信息:
账户:云南雁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广厦支行
账 号:53050170613800000176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该项目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9年 1 月 2 日8:00时至2019年 1 月 8 日18:00时,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报名即可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数字证书(USBKEY)。
5.2、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投标书格式为*.ZCTBJ,此编制系统可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的下载专区下载安装)。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企业和法定代表人)。
6、投标文件递交
6.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cxggzy.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楚雄州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上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6.2、投标人须携带“企业数字证书和法人电子证书”按招标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用加密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报价。
7.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1 月22 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禄丰县金山南路54号交易中心二楼);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政府服务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禄丰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 址:禄丰县金山镇侏罗纪大街恐龙环岛旁
联 系 人: 洪 枭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雁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禄丰县世纪大街西侧公务员小区二期续建房3幢2号
联系人:周 星
联系电话:15808810490 0878-4136088
日期:2018年 12 月 20 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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