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2019年度至2020年度松江区博物馆安保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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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9年度至2020年度松江区博物馆安保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具备相应经营范围企业单位;(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投标人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9年度至2020年度松江区博物馆安保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90103-024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YXSJ-2018G057) 3、预算编号:15-18-54707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松江区博物馆安保服务,主要包括:服务所有区域的门岗、中控岗、展厅巡逻岗以及外围区域的巡逻岗,负责展厅、库房在内的文物防火和防盗安全工作,观众、来访人员、车辆的登记,车辆行驶和停放管理,公共秩序的维护,区域内所有设施设备财产安全,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疏散、应急处置和防台防汛等工作,完成单位保卫部门指派的其他与安全保卫有关的工作(展厅文物布展、撤展的警戒,外出文物押运等工作)。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山东路233号。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2年。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国库资金: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执行财库(2017)141号文。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1-07 11: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1-14 11: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有效期内原件彩色扫描件);(2)保安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内原件彩色扫描件);(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4)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原件正反面彩色扫描件);(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面网页截图的彩色扫描件;★供应商上传资料后,经审核通过后方能浏览磋商文件,以上资料上传后需进行现场验证,现场验证时间:2019-1-7上午11:3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1-14上午11:30(工作日工作时间段内),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9号2楼,文件费500元/本,逾期不再办理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1-04 17:30:00至2019-01-11 17: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进行现场报名及验证需携带的资料为: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和复印件;保安服务许可证原件和原件的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财务状况报告(2016年度或者2017年度);依法缴纳社保及税收的相关材料(2018年10月、11月、12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缴纳凭证)复印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需盖公章及签字);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面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1-17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01-17 13: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系统,书面响应文件递交至磋商地点。 2、磋商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9号2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 2)可上网的笔记本电脑;3)具备上网信号及可用流量的无线网卡; 4)网上投标确认回执;请投标人代表届时出席开标仪式,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咨询电话:(021)54679568转16206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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