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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8号线与地面交通衔接换乘规划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8号线与地面交通衔接换乘规划
二、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20万元,其中7号线65万元,8号线55万元。
三、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7号线、8号线与地面交通衔接换乘规划项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阶段:工可研究、总体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并开展专家技术审查和报批工作,组织专家技术审查会务,承担会务费用。
四、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并加盖公章);  
(2)企业具有城市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咨询甲级资质(限: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城市规划专业)。(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具有城市规划、市政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等相关专业背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企业业绩:近五年内完成1个及以上城市轨道交通与地面交通衔接换乘规划项目的编制且获得当地主管部门的审批通过(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业主证明复印件,且批复或专家论证意见或备案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项目负责人业绩:近五年内以相同岗位承担过1个及以上城市轨道交通与地面交通衔接换乘规划项目(自2014年1月1日至今,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业主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办理投标报名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7)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有以下情形的,取消投标资格:
A、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B、投标人若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而受到有关部门处罚且正处于处罚期内的;C、投标文的要内容失实或弄虚作假。
五、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获取时间:自2019年1月7日至2019年1月11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18楼1804室。
3、本项目招标不接受网上报名;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以便进行有效报名登记: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企业近五年内的业绩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6)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六、合同授予
本次7号线、8号线与地面交通衔接换乘规划项目合并为一个标段进行招标;中标后,按线路分别签订相应合同。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苏州市规划局、苏州市交通运输局、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大厦1804室
邮 编:21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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