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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CG-2018-098衡山镇道路、污水管网及生态湿地治理工程承接主体项目中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衡山镇道路、污水管网及生态湿地治理工程承接主体项目
项目编号:ZFCG-2018-09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18年12月27日
开标日期:2019年1月7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霍山县新岳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霍山县衡山镇
中标金额:中标合同总价14500.00万元,费率0.1%。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衡山镇道路、污水管网及生态湿地治理工程承接主体项目
评审委员会名单:章萍、余跃、洪鑫、李源、郭中仕
招标人名称:霍山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霍山县衡山镇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机构名称: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霍山县淠阳湖对面政务区住建大厦三楼
项目负责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901961
收费标准:无收费金额:无
公告期限:2019年1月7日至2019年1月9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淠阳湖对面政务区住建大厦三楼,联系电话:0564-390196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山县财政局采购办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月7日
附件:
ZFCG-2018-098衡山镇道路、污水管网及生态湿地治理工程承接主体项目招标文件.doc ZFCG-2018-098衡山镇道路、污水管网及生态湿地治理工程承接主体项目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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