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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智慧旅游二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遂昌县旅游委员会的委托,就其2018年智慧旅游二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采购编号:ZJSW(2019)01-公01
2.采购项目:2018年智慧旅游二期采购项目
3.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万元)
备注
1
2018年智慧旅游二期采购项目
1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00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组织类型:委托代理分散采购
6. 投标人的资格:
6.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6.2. 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6.3. 投标截止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6.4. 投标截止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曝光台”中被曝光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6.5.特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独立法人资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7.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8.招标文件获取(网上获取):
8.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8.2时间: 2019年1月9日- 2019年1月16日每天8:3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 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8.3 报名: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以下资料:
(1)投标人介绍信及联系方式;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遂昌县官碧路九弄8号),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提示:采购机构将拒绝接收未提交以上报名资料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9.保证金交纳及交付方式:
9.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9.2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9年1月29日17:00(北京时间)
注:投标人应以本文件注明的开户行、账号等方式缴纳保证金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以代理机构实际收取记录为准。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遂昌县支行
银行账号:3300 1697 5350 5000 5597
10.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及时间
10.1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5%
10.2交纳履约保证金时间:合同签订前
▲11投标文件递交:
11.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月30日9:00(北京时间)
11.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丽水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276号七楼开标室)
12.开标时间:2019年1月30日9:00(北京时间)
13.开标地点: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丽水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276号七楼开标室)
14.联系方法:
A.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许容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遂昌县官碧路九弄8号
B. 采购人名称:遂昌县旅游委员会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0578-8521671    传真:0578-8521671
地址:遂昌县北溪路22号
C.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遂昌县财政局
联系人:周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东街101号
15.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范围内公布: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昌)( http://sc.lssggzy.com)、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16. 其他事项: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遂昌县旅游委员会
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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