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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环保局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建设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宿州市环保局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建设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宿州市环保局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建设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ZZFCG-2018475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月3日
采购日期:2019年1月10日
报价最低者被否决的原因(如有):无。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精怡科学仪器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稻香路9号创业中心2楼209室
成交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详见附件
要求公示的供应商的承诺主要业绩:本项目无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曾 斌、杨宝生、王 岩、朱君颜、翟科峰、纵原、单晓东
采购人名称:宿州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宿州市淮海北路环保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宿州市银河一路与磬云路交叉口西50米路南
项目负责人:周  芳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收费标准: 无                收费金额:0.00元
公告期限: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1月11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宿州市环境保护局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淮海北路环保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特此公告。
 
宿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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