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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研实验室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室外工程施工施工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湖南华研实验室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室外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华研实验室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室外工程已由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潭发改工【2016】41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省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华研实验室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室外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湘潭经开区九华大道以东、书院路已北,湘江学院实训楼旁
    2.3  规    模:面积为23071m2,总投资约850万元。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279号令规定
    2.7  招标范围:湖南华研实验室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室外工程景观、绿化、安装、挡墙、机械土石方工程等,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19年1月3日17:00时(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并在2019年1月3日17:00时(北京时间)前携带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办理完成“三证合一”的企业携带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可扫描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网络查询页面(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仅省外企业提供)、安全生产许证;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和身份证,以上原件和加盖公章的一份复印件,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管理科完成审核备案。
    投标申请人完成备案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已完成企业基本信息和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信息备案审核的企业无需重复办理审核备案。
    3.6  其他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  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如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陆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形式:采取转账方式或银行保函。
    5.3采用银行转账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满足以下规定:
    5.3.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5.3.2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
    5.4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满足以下规定:
    5.4.1银行保函必须是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形式的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银行保函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5.4.2银行保函交由招标人保管。
    5.5投标保证金递交或出具银行保函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12月27日~2019年1月3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1月17日9时0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所有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上进行同步公示(若公示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电话:0731-55570390。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人民中路65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八一东路22号日出东方5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查看附件:湖南华研实验室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室外工程(发售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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