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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营区委宣传部新闻采编摄影摄像器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共东营区委宣传部新闻采编摄影摄像器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中共东营区委宣传部新闻采编摄影摄像器材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DYQCG2018-249#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1
中共东营区委宣传部新闻采编摄影摄像器材
详见附件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所投货物的生产或者经营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
3、没有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主体的,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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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19年1月16日至2019年1月18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
2.地点: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东营区新区宁阳路55号3楼)。
3、报名及获取文件方式:
3.1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并在网上报名;
3.2现场报名及现场提供的资料
3.2.1现场报名:供应商到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东营市东营区宁阳路55号3楼)进行现场报名。
注:报名以现场报名为准。
3.2.2现场提供的资料:供应商现场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信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谈判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以上资料不全或有缺陷将不接受其报名。
3.3采购文件获取:供应商按照上述要求提供证件资料后,免费获取谈判文件。
五、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1月25日13时30分至2019年1月25日14时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第七开标室。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1月2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第七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中共东营区委宣传部
地 址: 东营市东营区新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政府采购机构: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地址:东营区新区宁阳路55号3楼
联系人:薛先生
报名联系电话:0546-8270778
业务联系电话:0546-8270786
质疑联系方式:0546-8270775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附件1.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附件:1、谈判文件
                
 
发 布 人: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发布时间:2019年1月15日
 
DYQCG2018-249#中共东营区委宣传部新闻采编摄影摄像器材采购项目谈判文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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