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祥谦初级中学校园网络监控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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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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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闽侯县祥谦初级中学
乙方:福州市信史顺贸易有限公司
中型企业
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21]JL[XJ]2018006的闽侯县祥谦初级中学校园网络监控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2 | 视频监控设备 | 视频监控设备 | 40 | 台 | 国内 | 1120 | 44800 | 海康 | DS-2CD2T45S-I3 | ||||||
1 | 1-3 | 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 | 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 | 1 | 台 | 国内 | 3499 | 3499 | 创维 | 43E366W | ||||||
1 | 1-4 | 录像机 | 网络硬盘录像机 | 3 | 台 | 国内 | 13600 | 40800 | 海康 | iDS-8632NX-I8/S | ||||||
1 | 1-5 | 视频信息处理设备 | 32路NVR主机 | 2 | 台 | 国内 | 4000 | 8000 | 海康 | NVR-L8-32 | ||||||
1 | 1-6 | 以太网交换机 | 接入式交换机 | 4 | 台 | 国内 | 1430 | 5720 | 海康 | DS-3E0524-S | ||||||
1 | 1-7 | 以太网交换机 | 24口千兆汇聚交换机 | 1 | 台 | 国内 | 3150 | 3150 | 海康 | DS-3E2528-H | ||||||
1 | 1-8 | 以太网交换机 | 8口交换机 | 3 | 台 | 国内 | 430 | 1290 | 海康 | DS-3E0309-S | ||||||
1 | 1-9 | 网络收发器 | 光纤收发器 | 5 | 对 | 国内 | 540 | 2700 | NetLink | HTB-GS-03AB | ||||||
1 | 1-10 | 机柜 | 32壁挂网络机柜 | 1 | 台 | 国内 | 1450 | 1450 | 银洲 | 32U壁挂网络机柜 | ||||||
1 | 1-11 | 机柜 | 6U壁挂网络机柜 | 3 | 台 | 国内 | 336 | 1008 | 银洲 | 6U壁挂网络机柜 | ||||||
1 | 1-12 | 其他网络连接设备 | 8路VGA切换器 | 1 | 套 | 国内 | 526 | 526 | 迈拓 | MT-801UK | ||||||
1 | 1-13 | 其他存储设备 | 4T硬盘 | 7 | 个 | 国内 | 928 | 6496 | 希捷 | ST4000 | ||||||
1 | 1-14 | 其他视频设备 | 其他视频设备 | 1 | 批 | 国内 | 19100 | 19100 | 定制 | 定制 | ||||||
1 | 1-1 | 视频监控设备 | 室外枪式摄像机 | 26 | 台 | 国内 | 1260 | 32760 | 海康 | DS-2CD2T45D-I3 | ||||||
1 | 1-15 | 其他存储设备 | 6T硬盘 | 1 | 个 | 国内 | 1300 | 1300 | 希捷 | ST6000 | ||||||
合计: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贰仟伍佰玖拾玖元整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闽侯县祥谦初级中学;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付全款的95%,余款5%于设备保修期三年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所有设备保修三年,我公司承诺每年对所投设备进行巡查一次,保修期内设备制造质量出现问题,由我公司负责维修,费用由我公司负责。人为、不可预见自然灾害损坏除外。设备售后服务方式均为我公司上门服务,即由我公司派人到贵方设备使用现场维修。设备售后服务方式均为我公司上门服务,即由我公司派人对我校设备使用现场维修。所有的一切故障,立即电话予以响应,如电话响应无法解决,我公司在12小时内派维修人员到达现场.。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使用一个月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5 | 使用一个月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 |
2 | 5 | 使用三年后没有质量问题,且在三年保修期内提供合同所规定的售后服务,经验收小组确定后 |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止。
10、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执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招标文件要求。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闽侯县祥谦初级中学 | 乙方: | 福州市信史顺贸易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闽侯县祥谦镇枕峰村道头尾23号 | 住所: | 福州市台江区上海街道工业区路306号1#楼320室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林希存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3515023427 | 联系方法: | 15960836095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福州北尚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420865742535 |
签订地点:闽侯县祥谦初级中学
签订日期:2019年0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