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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编号:DHCZC-1802
1.招标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敦化市交通运输管理所委托吉林省嘉宝道路运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敦化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项目进行招标代理工作。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敦化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招标项目;
2.2招标范围:敦化市180台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其中有130台巡游出租汽车在2019年1月20日以后投入运营,有50台巡游出租汽车在2019年3月22日以后投入运营;
2.3经营期限:6年,自颁发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许可证件之日开始计算;
2.4 经营模式:公司化运营管理;
2.5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6 服务承诺目标:安全、优质、文明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投标人营业执照中须具有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经营范围,有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质;投标自然人须具有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
3.2 拒绝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或被列入出租汽车行业“黑名单”的企业或自然人参加投标;
3.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17 日至12月21日期间的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或签名)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企业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出租汽车运营许可证、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投标自然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和三年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月11日(星期五)上午10:00前,地点为吉林省嘉宝道路运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与温州东街交汇处,温州东街8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按照有关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银行账户提交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不收取现金);
5.4 第一名中标55台出租汽车经营权,第二名中标45台出租汽车经营权,第三名中标45台出租汽车经营权,第四名中标35台出租汽车经营权。其中第一名有20台出租汽车,第二名有12台出租汽车,第三名有12台出租汽车,第四名有6台出租汽车须在2019年3月22日以后投入运营;
5.5 为保证投标人具有中标后的履约能力,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中标排名次序分别将550万元人民币(第一名)、450万元人民币(第二名)、450万元人民币(第三名)、350万人民币(第四名)存入招标人指定的履约保证金银行账户;
5.6 对中标的企业或自然人,招标人根据其中标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数量,按每台出租汽车经营权1.5万元的标准,在该笔资金中留存相应数额的“经营期内履约保证金”,按诚信履约考核情况,6年分期退还至中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其余按本公告5.5款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可用于中标人购置车辆、设备设施等项目支出(详见合同约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敦化市政府网站和吉林日报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敦化市交通运输管理所
地  址:吉林省敦化市丹江街江滨路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嘉宝道路运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与温州东街交汇处,温州东街88号(吉林省运输协会南30米)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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