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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县土地整理中心南宁市上林县巷贤镇等3个乡镇土地开垦项目工程和南宁市上林县白圩镇、西燕镇云桃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工程更正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南宁市上林县巷贤镇等3个乡镇土地开垦项目工程和南宁市上林县白圩镇、西燕镇云桃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工程
项目编号:NNZC2018-G2-1505-GXTZ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01月02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9年01月18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南宁市上林县巷贤镇等3个乡镇土地开垦项目工程和南宁市上林县白圩镇、西燕镇云桃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工程
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政府采购网、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
 
三、更正事项、内容:
南宁市上林县巷贤镇等3个乡镇土地开垦项目工程和南宁市上林县白圩镇、西燕镇云桃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工程招标补遗(一)
 
各投标人:
    “南宁市上林县巷贤镇等3个乡镇土地开垦项目工程和南宁市上林县白圩镇、西燕镇云桃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工程”招标文件有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原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能自行做好周边村民群众工作。”现修改为:“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能自行做好周边村民群众工作。”,招标文件中凡涉及此点,均按上述修改。
  (二)招标文件原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专业(或以上)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待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现修改为:“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待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招标文件中凡涉及此点,均按上述修改。
(三)招标文件原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四、投标人资格要求:4、投标人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登记暂行办法(2014修订)(桂国土资发[2014]38号)文件要求,且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备案名单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9号)中推荐的施工单位。不接受被违规通报及近三年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通报评为D级的施工企业报名。”现修改为:“4、投标人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登记暂行办法(2014年修订)(桂国土资发〔2014〕38号)文要求的参建单位,且《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34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97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46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备案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536号)或《2017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备案公告》或《关于2017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名单及参建单位信息变更的公示》或《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备案名单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9号)等文件中推荐的施工单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信用登记被评为D级的除外。”,招标文件中凡涉及此点,均按上述修改。
(四)因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质及项目经理资格变更,现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现延长为:“2019年1月18日至2019年1月25日”,原报名成功单位无需重复报名且原报名有效。
  (五)招标文件原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中:“业绩要求:近三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工程。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国家 AAA 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三年的。”现修改为:“业绩要求:无”。
  (六)招标文件原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5 装订要求中:“√分册装订,共分  册,”现修改为:“√分册装订,共分三册,”。
(七)招标文件原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中:“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评委不少于5人。评标专家分工:?不分技术、经济类。 ?分技术、经济类。其中,招标人代表参加技术类 0人、经济类 /人;技术类专家3人、经济类专家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系统中随机抽取。”现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评委4人。评标专家分工:□不分技术、经济类。 ?分技术、经济类。 其中,招标人代表参加技术类 1人、经济类 /人;技术类专家 2 人、经济类专家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系统中随机抽取。”。
(八)招标文件原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履约担保金、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金额:中标价5%”现修改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金额:中标价3%”,招标文件中凡涉及此点,均按上述修改。
  (九)招标文件原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类似项目中:“类似项目是指: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工程。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国家 AAA 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三年的。”现修改为:“类似项目是指:/”。
(十)招标文件原第三章评标办法2.1.1资格评审标准(有限数量制1):“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的,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资格审查部分(1)~(8)项内容的,方可进行资格审查评分。资格后审总分满分为100分,总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7家投标单位作为合格投标人进入本工程的详细评审,如前第7名有得分相同的,则一并进入详细评审,如参加投标的单位不足7(含7名),则全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现修改为:“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的,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3.1.1.2资格审查部分(1)~(15)项内容的,方可进行资格审查评分。资格后审总分满分为100分,总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7家投标单位作为合格投标人进入本工程的详细评审,如前第7名有得分相同的,则一并进入详细评审,如参加投标的单位不足7(含7名),则全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
(十一)招标文件原第三章评标办法2.1.1资格评审标准(有限数量制1):“(一)企业情况(满分16分)(1)资质条件(满分3分):资质等级如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则资格评审不合格,如符合规定,满足本项目基本要求的得3分。(2)考核期内类似工程项目(满分10分):每个项目得5分。(类似工程项目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3)企业管理体系(满分3分):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1分; 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1分;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1分;”现修改为:“(一)企业基本情况(满分20分)(1)资质条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级资质的得17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的得12分;此项满分17分。(2)企业管理体系及诉讼等情况: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具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具备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此项满分3分。”。
   (十二)招标文件原第三章评标办法2.1.1资格评审标准(有限数量制1):“(二)企业信誉(满分20分)(1)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文明工地奖,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三年的,每个得20分。注:以上评分奖项单个项目同时获得两项奖项的,只计最高奖项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删除此评分点;现第二评分点现修改为:“(二)项目经理(满分20分) (1)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满分10分):项目经理如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则资格评审不合格,如符合规定按以下标准打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的,得10分;(2)项目经理职称(满分10分):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0分;具有初级工程师职称的得5分;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2018年8月-2018年11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不予计分”。
 (十三)招标文件原第三章评标办法2.1.1资格评审标准(有限数量制1)第三评分点现修改为:“(三)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满分10分) (1)技术负责人职称(满分10分):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0分;具有初级工程师职称的得5分。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2018年8月-2018年11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不予计分”。
(十四)招标文件原第三章评标办法2.1.1资格评审标准(有限数量制1)第四评分点现修改为:“(四)拟投入本工程管理人员情况(满分20分)(1)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拟投入本工程施工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基本情况: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全部持证上岗且年检合格;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每缺一个扣1分,最多扣5分;此项满分5分。(2)拟投入人员情况:拟投入本工程施工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满足本工程施工需求的情况,(优得15-10.1分,良得10-5.1分,中得5-1.1分,差得1-0分)。 优:拟投入本工程主要管理人员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有一定储备。 良:拟投入本工程主要管理人员完全满足施工需要。 中:拟投入本工程主要管理人员基本满足施工需要。 差:拟投入本工程主要管理人员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2018年8月-2018年11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不予计分”。
  (十五)招标文件原第三章评标办法2.1.1资格评审标准(有限数量制1)第五评分点现修改为:“(五)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满分20分)拟投入本工程的专业机械设备和其他辅助机械设备满足工程需求情况:优得20-14.1分,良得14-8.1分,中得8-2.1分,差得2-0分。 优: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辅助施工设备、器具齐全且配备科学合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设备型号、数量完全满足施工需要且配置科学合理,采用目前国际、国内先进的机械设备。 良: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辅助施工设备、器具齐全且配备较合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设备型号、数量满足施工需要且配置科学合理,采用目前国际、国内先进的机械设备。 中: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辅助施工设备、器具基本齐全,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无重大缺漏,设备型号、数量基本满足施工需要且配置科学合理,采用目前国际、国内先进的机械设备。 差: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辅助施工设备、器具不齐全,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不呼应,存在重大缺漏,设备型号、数量不能满足施工需要。”。
  (十六)招标文件原第三章评标办法2.1.1资格评审标准(有限数量制1)第六评分点现修改为:“(六)企业财务状况(满分10分) 提供2015年、2016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得10分,满分10分。未经审计的不得分。 (注:如上一年的财务报表正在审计的,需提供财务报表及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正在审计的证明。)”。
(十七)招标文件原第三章评标办法2.2.2(2)商务标评分标准中:“2、评审时以评标基准价为最高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1.5分,每低1%扣1分。”现修改为:“2、评分时以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最高分100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1.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1分,计算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3.有效报价投标人的商务标得分=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60%。”。
(十八)招标文件原第三章评标办法2.2.1分值构成:“分值构成(总分100分+企业诚信行为得分)技术标评审部分:40 分;商务标评审部分:60分;”现修改为:““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技术标评审部分:40 分;商务标评审部分:60分;”。
(十九)招标文件原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6.1.3点现修改为:“26.1.3 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竣工结算送上林县审计局审核,工程结算价以上林县审计局审定为准。经上林县审计局审定工程价款后,承包人在15日内向财政部门指定的账户(收款单位:上林县财政局,帐号:20054101040010085,开户行:农行上林县支行营业室)缴纳审定工程价款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由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无息返还剩余工程质量保修金,承包人向财政部门缴纳质量保修金后,发包人15日内拨付至审定工程价款的100%。”
(二十)招标文件原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6.3点现修改为:“  26.3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如果认为发包人有故意拖延工程进度款的拨付的,承包人应及时向上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或资金拨款股室)反映情况。县财政局应查实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建设单位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
(二十一)招标文件原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6.4点现修改为:“ 26.4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工程进度款时,承包人应提供以下资料:1、进度款拨付审批表;2、进度款申请表;3、进度款分项汇总表;4、完成工程量汇总(附工程量签证、工程量计算简图和计算方法);5、相应投标单价分析;6、规划设计平面图(标注已完成工程量的位置及数量,可以缩小比例尺或简化);7、相应的能证明已完成工程量合格的工程资料(如隐蔽工序签证、四方检查意见、产品合格证、中间验收材料等);8、项目单位工程施工前后的对照影像资料。”
(二十二)招标文件原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3.竣工结算:“承包人配合发包人按审计部门送审资料清单所要求的资料提供送审资料,惯例是一式二份,具体送审资料份数以审计部门要求为准。因承包人提供的结算资料不完整而需要补充或承包人不按时对账耽误时间时,审查时间应相应顺延;”现修改为:“承包人按审计部门送审资料清单所要求的资料提供送审资料并送达至审计部门或发包人指定地点,具体送审资料份数以审计部门要求为准。因承包人提供的结算资料不完整而需要补充或承包人不按时对账耽误时间时,审查时间应相应顺延;”。
(二十三)招标文件原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7.6 :“(5)合同解除后,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单位对不合格工程(包括第9条承包人工作相关规定)进行统计,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单位进行修复至该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产生的一系列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现修改为:“(5)合同解除后,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单位对不合格工程(包括第9条承包人工作相关规定)进行统计,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单位对不合格工程进行修复至该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产生的一系列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二十四)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现更改为:2019年2月15日9时30分,保证金缴纳时间相应顺延。
(二十五)招标文件修正版已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请投标人按以上修改内容执行,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 上林县土地整理中心
                                           招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8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上林县土地整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上林县土地整理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8号德利东盟国际文化广场B3栋607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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