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滹沱公路灵寿段(河北大道)建设工程初步设计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滹沱公路灵寿段(河北大道)建设工程初步设计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滹沱公路灵寿段(河北大道)建设工程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以LSX-190118-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中泰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寿县中泰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滹沱公路灵寿段(河北大道)建设工程初步设计项目2.2工程地点:路线起点位于滹沱公路灵寿段与正定段交界处,终点位于县道新井线灵寿县与平山县交界处。2.3资金来源:企业筹措2.4建设规模:滹沱公路灵寿段(河北大道)建设工程,路线起点位于滹沱公路灵寿段与正定段交界处,滹沱河北岸,同下村西,起点桩号为K0+000,沿着滹沱河北岸一路向西,经过倾井庄村,继续向北,与县道新井线相交后,沿着新井线一路向北,到达项目终点,终点位于县道新井线灵寿县与平山县交界处,终点桩号为K19+000。路线全长约19公里。该工程为新建工程,其中K0+000-K8+025、K9+065-K19+000段,行车道路基全宽为16米,其断面形式为:35m绿化带+16m行车道+35m绿化带,其中两侧绿化带内各修建3米的骑行道;K8+025-K9+065倾井庄段,路基全宽26米,其断面形式为:1m土路肩+3m非机动车道+1.5m绿化带+16m行车道+1.5m绿化带+3m骑行道。2.5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2.6质量标准:合格。2.7服务周期:20日历天。2.8招标范围:滹沱公路灵寿段(河北大道)建设工程初步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负责人具有公路相关专业或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人应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查询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的网上截图为准。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
(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7)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分别查询 “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查询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的网上截图”。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携带: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应提供),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应提供),拟投入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信用中国”查询页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应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查询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的网上截图(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应提供),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成员需在各自公司资料复印件上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法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代理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1-22至2019-01-28,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2-19 14:00,地点为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灵寿县中泰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博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灵寿县 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石获北路36号中远商务广场2号楼
邮编: 0505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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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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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0311-89849568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hebeibozh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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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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