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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沁国土让告字[2019]01号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沁水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沁国土让告字[2019]01号 
    经沁水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公开出让qs2018-21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现将公开出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宗地编号
土地
位置
面积
(㎡)
土地
用途
土地
条件
出让
年限
(年)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控制
高度
(米)
资信
证明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qs2018-21
龙港镇
杏园社区
43084,其中:
1、出让面积37732.8
(A块14278.21,其中:住宅13564.3,商服713.91;
B块23454.59,
其中:住宅22281.86,商服1172.73)
代征面积5351.2(其中:
A块3604.79,
B块1746.41)
住宅
兼容商服
现状
条件
70
40
≤2.5
≤30
≥35
≤60
3300
2500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近三年内在我县无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等不良记录,且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需符合沁水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加快杏园社区建设提出相关条件的函》相关要求,并经审查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报名,但本次公开出让不接受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但低于底价不予出让。本次公开出让采取拍卖方式进行,报名达三家以上(含三家)进行拍卖出让,报名不达三家终止出让。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1月22日至2019年2月18日(春节放假除外)到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9年1月22日至2019年2月18日(春节放假除外)到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18日16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申请人以竞买保证金的电子回单作为入账凭证),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9年2月1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地点: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次公开出让,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情况另行通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根据沁水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关于加快杏园社区建设提出相关条件的函》,本宗地需按住房建筑面积配建不低于5%的公共租赁住房;需配套物业管理用房(兼容微型消防站)面积为总建筑面积的5‰;所配套商业面积不高于总建筑面积的5%;因A地块北侧为河道,该地块的规划方案应结合该地块的河道治理统筹考虑,该地段河道治理费用由该地块的建设单位承担;因B地块南侧为在建定都小学,土地竞拍投标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地块方案布局时要兼顾南侧定都小学的北次出入口,预留相应交通空间。
2、本宗地为现状条件出让,出让地块范围内如地上或地下有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或个人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3、本宗地原地类涉及耕地,土地出让金不包含耕地开垦费和社保资金、耕地占用税等,由受让人按有关规定缴纳。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沁水县城新建东路3000号四楼)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56-7090001(交易中心) 0356-7025439(国土局)
    开户单位: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沁水支行
    行    号:104168107631
    账    号:141743817988
                                  
                                  
 
 
                                 沁水县国土资源局
                                 201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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