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公告][询价采购]沙洋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询价需求公示及征集供应商名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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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洋县政府采购询价需求公示及征集供应商名单公告
(沙洋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依据沙财采计【2019】190014号函要求,沙洋县政府采购中心就沙洋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所需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询价采购,现对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并接受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编号:SYZC2019-XJ01-004
二、项目名称:沙洋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车辆采购六辆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轿车 | 6辆 | 详见采购需求 | 无 |
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供应商可提供试乘试驾车辆服务且具备售前售后经营场所以及相关经营资质;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该项目是否分包:否
七、需求公示
(一)公示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 1月25日17时00分止。
(二)意见反馈方式: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在公示期内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沙洋县政府采购中心,同时还须将意见的电子文档(word版本)发送至公告指定的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关于(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反馈意见”,邮件内容应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采购需求获取方式:登录湖北政府采购网点击本公告中的链接免费下载。
(四)需求公示的目的:就采购需求的公正性与专业性征询各潜在供应商的意见,无论是否反馈意见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征集供应商名单。
八、征集供应商名单
(一)征集的供应商为本项目备选供应商,最终由询价小组确定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如供应商受邀请后无故不参加询价,将被列入沙洋县政府采购中心不诚信供应商名单。
(二)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公示期内到沙洋县平湖大道12号行政审批局三楼政府采购中心现场登记报名。
(三)报名资料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供应商报名表(格式见附件)。
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内(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
5.提供试乘试驾车辆服务且具备售前售后经营场所以及相关经营资质的证明文件。
九、询价时间及地点
询价时间:2019年1月29日9时30分(9时00分开始接受响应文件)。
询价地点:沙洋县平湖大道12号行政审批局四楼开标室。
十、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沙洋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箱:syxzfcgzx@163.com
地址:沙洋县平湖大道12号行政审批局三楼
采购人名称:沙洋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沙洋县平湖大道
附件1:沙洋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附件2:沙洋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表
沙洋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