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农村全域规划二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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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兴国县农村全域规划二次招标公告
赣建兴设招字【2019】第001号
1、兴国县农村全域规划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对本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3、工程概况:体现新型城镇化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实现全县城乡区域统筹发展,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构筑城乡一体化的空间格局,统筹城乡空间、交通、基础设施、生态等方面协调发展的格局。针对兴国县的具体情况,填补县域规划体系的空白,为县级决策提供科学详实的现状情况,构建科学的县域农村建设统筹体系,编制兴国县农村全域规划。
4、招标范围:本次农村全域规划实际编制范围涉及兴国县行政管辖范围,编制要求应按照《赣州市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农村全域规划)编制导则(试行)》(详见招标文件附件)的相关规定,同时围绕中央关于积极推进“多规合一”工作的要求,统筹协调各类规划,主要包括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以及国土、环保、交通、教育、卫生、电力、水利、农业、林业等专业规划,科学划定乡村居民点建设用地增长边界、永久性基本农田红线、生态管控红线,科学确定乡村产业空间布局,合理配置乡村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实施,实现全县乡村建设发展“一张蓝图干到底”。
5、规划地点:兴国县。
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590万元。
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到位情况:已到位。
8、规划期限:90日历天。
9、投标申请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专业类别要求:
(1)企业需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同时具备注册城市或城乡规划师资格,同时设计团队还应配园林(景观)设计、建筑设计专业人员至少各一名。
10、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①企业需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原件;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同时具备注册城市或城乡规划师资格,提供职称证书,注册城市或城乡规划师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原件(还需提供当地劳动主管部门己备案劳动聘用合同或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同时还需要配置园林(景观)设计、建筑设计专业人员各至少一名,应提供毕业证书或其他佐证材料及身份证原件(还需提供当地劳动主管部门己备案劳动聘用合同或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③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提供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④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⑤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件资料。
11、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
(1)本次招标不设落标补偿。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有不良行为记录(文件未明确暂停承揽新业务时间的,按以下文之日起六个月内计算)的企业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4)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2、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2月15日15: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1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国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海隆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机构:兴国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797-5322935
兴国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