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行业应用软件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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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行业应用软件 批准文件编号: 巴财购准字(电子)[2018] 00624号 采购文件编号: BYNEZJH[2018-56]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8)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到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现场勘查并做现场勘查记录(要求能和法院现有的审判系统、信访系统、办公系统、诉讼服务系统、干警业绩档案系统等对接,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保证和业务系统数据的一致);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2018年10月31日 至 2018年11月06日 ,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 12:00 时,下午 3:00— 6:00时到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 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 4.1、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人必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2、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类型(副本原件) 4.3、开户许可证(原件) 4.4、近一年依法缴纳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盖公章或扫描件盖公章) 4.5、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加盖公司公章并声明真实性,必须有二维码和三表一附注)(原件) 4.6、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4.7、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到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现场勘查并做现场勘查记录(要求能和法院现有的审判系统、信访系统、办公系统、诉讼服务系统、干警业绩档案系统等对接,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保证和业务系统数据的一致)*提供以上报名资料的复印件二份(加盖公章),胶装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不装订者将拒绝接收,原件审查后退回。 注: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开标时需带原件,评标委员会将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视为实质性不响应而被否决。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8年11月21日 投标地点: 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 (巴彦淖尔市检察院小区南楼7号门店三楼) 开标时间: 2018年11月21日 开标地点: 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 (巴彦淖尔市检察院小区南楼7号门店三楼) 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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