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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本级]江西明泰项目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公安消防支队智慧消防物联网综合管理采购项目(一期)(项目编号:明泰-YC2018-001)电子化公开重新启动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宜春市本级]江西明泰项目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公安消防支队智慧消防物联网综合管理采购项目(一期)(项目编号: 明泰-YC2018-001)电子化公开重新启动公告
[2019-01-22]
江西明泰项目服务有限公司受宜春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就其智慧消防物联网综合管理采购项目(一期)采取电子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于2018年12月19日发布了关于宜春市公安消防支队智慧消防物联网综合管理采购项目(一期)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于2019年1月11日应采购人要求该项目做暂停处理。现重新启动该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明泰-YC2018-001
二、项目名称:宜春市公安消防支队智慧消防物联网综合管理采购项目(一期)
三、本次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万元)
技术参数
明泰-YC2018-001
智慧消防物联网综合管理采购项目(一期)
1

1240.51
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资格审查):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全部采购内容;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原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前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其他能准确反映商业信誉及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警示信息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六个月纳税及社保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注:为保证质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原件,以上证书须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其余证明资料或文件可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格审查不合格单位,其投标文件退回。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投送纸质标书。电子版按照电子投标系统进行上传,另外投标时必须携带各自的CA数字证书用于标书解密。
五、评标方法和原则: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根据财库[2011]181和[2017]141号文规定,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六、拟投标人可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月29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之前,从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为及时通知与投标相关的变更信息,请已在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招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人信息表填写完整发送至邮箱1064562581@qq.com)。
七、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2月1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以能通过政府采购专用软件打开其投标文件为准,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无效。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48000元,于开标前一天下午5点前到账,投标人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 (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拟投标供应商名称或投标人名称,且应与投标书一致)。
开  户 名 称:江西明泰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宜阳分理处
帐        号:1508 2027 0900 0060 071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宜春市公安消防支队     地址:宜春市宜阳大道56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西明泰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道66号翰林世家73栋二单元1505室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0795-3993805   13697054231
十、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tbw.gov.cn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拟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站,江西明泰项目服务有限公司在上述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拟投标人。如遇电子化投标的相关问题,请咨询新点软件公司客户热线:400-850-3300。
十一、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需加盖符合项目资格投标单位的原色公章)的形式与江西明泰项目服务有限公司联系,否则,逾期不予受理并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一切内容,代理机构有权拒绝。
 
 
 
 
 
江西明泰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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