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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西高速连接线大桥至省道308线段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编号NA[2019] 017号的南安西高速连接线大桥至省道308线段改造工程已由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投[2018]17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安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南安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桃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安市仑苍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南安西高速连接线大桥至省道308线段改造工程,主要改造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信号灯工程、排水(雨水)等;道路长度175m,设计标准等级为城市次干道,道路修建宽度:22.17~30.09m,车道数:双向四车道;车行道路面类型:混凝土路面;排水管最大管径为DN1000;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设计标准等级为城市次干道,排水管最大管径为DN1000;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设计标准等级为城市次干道,排水管最大管径为DN1000;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发包价:2069617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在2019年2月28日前必须完工,未按要求完工按5万元/天进行处罚;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_______________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应当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2)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第一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8]38 号)的相关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在“黑名单”管理期限内不得参与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1月23日08时00分至2019年01月30日11时00分,通过 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azbcg.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最新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01月29日17时00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第1标段4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单的原件,不用另外密封) 。其中现金形式应在开标前一日17:00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不得注明投标工程名称或招标编号),汇到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
6.4.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90707110100100002279070002
开户行: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溪美支行
行 号:402397376103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项目只接受网络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开标时间为2019年01月30日11时00分。
7.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1月30日11时00分(即开标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电子投标文件投递成功后,投标人须打印出“投标人签到凭证”。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azbcg.gov.cn)”平台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固化加密和上传,交易平台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azbcg.gov.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安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址:南安市仑苍镇
邮编:362304
电子邮箱: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63.com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桃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政府门口商业大厦4楼
邮编:362600
电子邮箱:674238969@qq.com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安市柳城街道柳南西路41号
联系电话:0595-68900557 , 0595-68900556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nazbcg.gov.cn
联系电话:0592-328041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5-86397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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