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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磁河大道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灵寿县磁河大道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磁河大道建设工程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以LSX-181025-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中泰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寿县中泰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灵寿县磁河大道建设工程(EPC总承包)。建设地点:起点位于京昆高速灵寿连接线收费站出口,终点位于西阜高速互通连接线207联络线。建设内容及规模:灵寿县磁河大道建设工程,起点桩号为K0+000,终点桩号为K59+196.226,路线全长59.196公里。全线按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40Km/h,为新建工程,其中(1)K0+000-K42+902.747、K54+588.098-K59+196.226路基全宽25.5米,其中行车道设计宽度7米,双向两车道,整体断面形式为:0.25m路缘石+2×3.5m行车道+0.25m路缘石,道路两侧各设置5米绿化带,两侧绿化带外侧设置3米的骑行道,两侧骑行道外侧各设1米土路肩,行车道路拱横坡双向1.5%,骑行道横坡向外1.5%。(2) K42+902.747-K52+204.481段行车道利用台南线,只新建骑行路,路基全宽14.5米,其中行车道设计宽度6.5米,两车道,整体断面形式为:0.25m路缘石+2×3.25m行车道+0.25m路缘石,道路两侧各设置1米绿化带,右侧设5米骑行道、0.5米土路肩。(3) K52+204.481-K52+734.337完全利用陈孟线,路基宽7.5米,整体断面为0.5m土路肩+3. 25×2m行车道+0. 5m土路肩。(4)K52+734.337- K54+588. 098段行车道利用陈庄南环,只新建骑行路,路基全宽13.5米,其中行车道设计宽度为6米,两车道,右侧设置2米绿化带,5米骑行道,0.5米土路肩。 路面结构为:行车道: 2×18cm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9cm沥青混凝土面层;骑行路: 16cm 水泥稳定砂砾底基层+16cm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7cm沥青混凝土面层。工期:200日历天。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43元。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或“绿化”或“园林绿化”的字样,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且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
3、设计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
4、投标人应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查询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的网上截图。
5、“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6、凡有意报名者:于2019年1月28 日至2019年2月1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节假日休息),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下列所有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在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应提供);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成员应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查询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的网上截图(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应提供);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成员应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成员应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成员应提供);设计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设计成员应提供);业绩证明(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成员应提供);违法失信记录名单查询页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应提供);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成员需在各自公司资料复印件上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如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如授权委托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以上证件查看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资质,业绩: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累计完成总里程不少于50km的三级及以上的新改建公路业绩。(提供:提供网上公示页、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
(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7)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分别查询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1-28至2019-02-01,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 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3-29 09:00,地点为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灵寿县中泰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博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灵寿县 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石获北路36号中远商务广场2号楼1301室
邮编: 0505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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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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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0311-89849568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hebeibozhan@163.com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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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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