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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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1-29
泰兴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泰兴市房产管理局的委托,对泰兴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编号:TXS201901015
二、项目名称:泰兴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范围: 2019 年 3 月 1 日至 2024 年 2 月 28 日期间泰兴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安全防范、秩序维护、卫生保洁、会议服务等。
四、采购预算价、付款方式:
(1)采购预算价: 45 万元/年(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
(2)付款方式:每年分两次支付合同金额。在每年的3月6日以前付清上半年的物业服务费,6月30日以前付清下半年的物业服务费。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服务;
(2)人员工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省、市相关要求。目前,泰兴市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830元;社会保险费企业单位按缴费基数下限缴纳标准为每月909.39元-965.64元;超时加班工资为每小时16.5元;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加班工资;防暑降温费每人每月300元(6月、7月、8月、9月)。人员工资费用测算不得低于以上规定。投标人不得以返聘退休人员或其他人员无需缴纳社保费为由,降低投标报价,否则投标无效;
(3)由投标人为拟派本物业项目的项目经理缴纳的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否则投标无效: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应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信息管理系统打印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法人章或业务专用章;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由投标人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官方网站自行查询,打印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人法人章(投标人公章),同时载明网络查询方式,查询方式应具体、详细(一般应包括查询网址、网站、用户名和密码等)。中标后,采购人对中标人社保情况进行核查,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中标资格;
(4)本物业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下载:
本招标公告的“附件”内自行下载。
下载时间:2019年 1 月 30 日起。
八、采购响应确认函
1、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
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 2019年2月3日17时。
逾时未递交《采购响应确认函》的,将不能参加本次物业项目的投标。
2、确认函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前,将《采购响应确认函》传真或者现场递交至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泰兴市鼓楼东路203号五楼510室)。传真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投标人应如实填写采购响应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内容不完整,造成采购机构无法联系的,其引发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已提交确认函的投标人,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物业项目投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
5、采购响应确认函由本招标公告的“附件”内自行下载。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 2019 年 2 月 20 日 9 时。
2、投标文件提交的地点: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泰兴市鼓楼东路203号)六楼开标三室。
3、开标时间和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提交的地点。
十、公告发布媒介:
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
泰州市政务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兴站
(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泰兴市房产管理局 代理机构: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万桥路1号 地 址: 鼓楼东路203号
邮 编: 225400 邮 编: 225400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 黄女士 吕女士 阙女士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19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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