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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苏州市相城区水稻良种补贴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苏州市相城区农业局关于2019年苏州市相城区水稻良种补贴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1-28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相城区农业局的委托,就其所需要采购的2019年苏州市相城区水稻良种补贴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厂)前来参加谈判。
一、谈判编号:SZCJ2019-XC-T-001号                         
二、谈判内容:2019年苏州市相城区水稻良种补贴项目(具体见谈判文件)
采购预算:人民币陆拾万叁仟柒佰陆拾陆元捌角(?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0)
采购需求介绍:
采购清单:
项目名称
品种要求
数量
备注
2019年苏州市相城区
水稻良种补贴项目
水稻品种南粳 46
64540公斤
权益费0.40元/公斤,如遇生产等特殊情况,品种可在符合文件要求和标准范围内适当调换。
水稻种子南粳5055
15660公斤
水稻种子武运粳30
8184公斤
水稻种子苏香粳100
7452公斤
2、交货期限:2019年4月10日至 5月 10 日集中供种。
3、交货地点:统一供应到各镇、村供应点或供应窗口。
4、验收标准:符合国标要求及采购文件质量要求。
四、谈判响应单位资质要求:
(一)谈判响应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合格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登记证(如有)和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谈判响应单位的特定条件:
1、谈判响应单位应具有水稻良种生产和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不限所有制;
2、谈判响应单位应具有《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种子经营许可证》;
3、谈判响应单位须提供由核发种子生产许可证机构出具的供种能力证明,证明内容包括:种子生产面积、预计产种数量等;
4、谈判响应单位必须具备种子生产基地、加工、储藏仓库、检验设施等完备,守法经营,市场和售后服务信誉良好,近两年未出现重大供种质量事故;
5、谈判响应单位必须具有合法的种子来源和大面积供种能力,能提供与苏州市实施水稻良种补贴任务相匹配的水稻品种及种子数量。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信息
1、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月31日。                        
2、报名方式:
(1)申领CA。
未在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申领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相城区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CA)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相城区区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已经申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后,携带CA证书至苏州CA服务网点开通相城区区级政府采购项目网上报名功能模块即可。
(2)登录报名。供应商登录“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政府采购(相城区网上报名)”板块,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及项目相关信息获取方式: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并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报名供应商从“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中自行关注本项目补充文件以及中标公告,补充文件以及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视同供应商获取之日,未及时关注或获取文件而导致的后果由报名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0-850-3300 (软件客服)、0512—69820845/0512—69820846(业务咨询)。
六、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一)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间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谈判、磋商)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投标保证金、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
2、开标(谈判、磋商)时间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二)谈判时间、地点:
1、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2月1日9:00~9:3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2月1日9:3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三号楼一楼(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
4、接收人: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七、谈判保证金:
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谈判保证金人民币玖仟零伍拾陆元整(¥9056.00)。
2、谈判保证金以银行汇票方式或银行本票方式,按规定时间随同谈判响应文件在谈判现场一并提交给代理机构。供应商如为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事业单位,无需提交投标(响应)保证金,但应于开标(或谈判等)现场提交盖有本单位公章的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否则被视作无效投标或响应处理。
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账户名: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账 号:89060154800000140
3、出现以下情况,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
1)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没有提交谈判保证金;
2)提交的谈判保证金的形式、数量和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4、谈判保证金的退还:
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由代理机构在评审、谈判活动结束后,当场退还银行本票或汇票。
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由代理机构在评审、谈判活动结束后解存投标保证金专户,并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在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时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签订备案生效的合同、原始收据和账户信息方可办理退还事宜,因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耽搁退付,造成退付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延后退付责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1)响应单位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响应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单位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响应单位与采购人、其他响应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1. 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
(1)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2)质疑: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需同时提供网上报名确认单及质疑单位符合本项目合格磋商响应单位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质疑除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供应商质疑办法具体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信息如下: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邮编:215002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提交方式:书面形式原件(邮寄或当面递交)
投标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单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苏州市相城区农业局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阳澄湖东路8号相城区行政中心9号楼
谈判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65238816  传真:0512-65238892
联系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邮政编码:215002
九、公示期: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十、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等政府采购指定的相关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  
十一、相城区财政局采购办监督电话:0512-67591006。
“江苏政府采购网”是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分网,是江苏省级唯一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络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所有招投标信息,未经书面许可其他任何网站和个人不得转载。否则,“江苏政府采购网”将追究转载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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