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保障支撑服务运营项目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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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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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保障支撑服务运营项目 | 采购类型 | 服务类 | |||||||||||||||||||||||||||||||||||||||||||||||||||||||||||||||||||||||||||||||||||||||||||||||||||||||||||||||||||
采购人名称 |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项目背景 | 根据市政府印发《深圳市推进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实施方案》(深府办﹝2014﹞12号)要求,我委搭建了具备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备案、商品信息查验、跨境电商在线纠纷解决等服务功能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保障支撑服务平台”,并于2016年6月完成平台1.0版本的开发建设。2016年《深圳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任务分工中,再次明确了我委承担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身份验证服务体系、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监管与服务体系、建立跨境电子商务消费维权在线非诉讼纠纷解决与法律援助服务机制,建立数据共享和交换机制,探索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信用进行分类监管等职责。 为贯彻落实我市推进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试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的有关要求和各项职责,我委以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保障支撑服务平台为依托,建立起融合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备案、产品质量保障、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在线纠纷解决、关键标准研制等为一体的跨境电商交易保障支撑服务体系。当前跨境电商行业瞬息万变,我们仍需借助电商领域第三方专业力量,组建一支优秀的跨境电商交易保障专职服务团队,整合跨境电商市场相关资源,深入研究跨境电商行业发展需求,确保各项交易保障支撑服务的落地实施与持续优化。 结合跨境电商产业发展动态,我委将在已有的跨境电商交易保障支撑服务体系下,对经营主体备案服务突出国际合作机制的建立;品牌保障侧重知识产权检索与培育指导;在线纠纷维权服务突出跨境协作。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企业登记注册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 必须先行注册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 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 |||||||||||||||||||||||||||||||||||||||||||||||||||||||||||||||||||||||||||||||||||||||||||||||||||||||||||||||||||||
服务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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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要求 |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1. 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备案及数据信息核验服务 业务内容概述:对入驻深圳市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的跨境电商经营主体的名称、身份、网站、域名、资质等信息的备案及验证服务,将深圳市跨境电商的涉网信息(网站/域名/IP地址)、工商注册信息、海关交易订单数据和跨境电商实体串联对应起来,做到虚实对应,从而完成跨境电商的验证服务。可实现跨境电商身份信息查询服务,并与深圳市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对接。 1)持续维护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备案服务数量和质量 在工商登记注册数据库、检验检疫的申报数据的基础上,对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的名称、身份等信息进行备案,实现经营主体身份信息真实可鉴、虚实对应。 业务指标要求:优化企业备案程序,提升备案效率。服务项目运行年度内,管理和维护至少10000家跨境电商经营主体的备案数据。 2)建立跨境电商主体备案与监管系统的联动 实现跨境电商主体备案服务与深圳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相关监管系统互联互通,推动企业主体信息的共享与在线监管。 业务指标要求:建立跨境电商企业主体备案系统与市场和质量监管相关系统的对接,可实现相互优化服务工作。 2. 跨境电商国际对接及国际合作机制建立 业务内容概述:深入挖掘国际合作资源,与从事跨境电商的国际组织或企业达成合作,共同开展服务模式探索,为企业提供更为深入的跨境验证服务。 业务指标要求:服务项目年度内,组织至少2场国际跨境电商交流会,至少与1家国际组织或企业建立合作。 3. 知识产权检索及培育指导服务 业务内容概述: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基础服务体系,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便利性针对性专利查询预警服务、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培育指导。基于深层次专利数据统计和分析,将专利相关讯息通过图表形式动态展示,可为政府部门、咨询服务机构及电商企业决策者掌握创新技术发展动态、科学制定研发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1)提供便利化的专利检索服务 整合国内外专利数据,为电商企业提供数据全面、简单便捷的专利检索工具,助力电商企业轻松掌握战略新兴产业专利布局、专利申请热点和空白,利用专利主题追踪,及时了解行业专利技术最新动态。 业务指标要求:服务项目运行年度内,累计实现专利检索使用人次达到3000人次以上,并为跨境电商平台或企业提供点对点专利检索服务。 2)提供热点领域知识产权地图展示 基于多维度、深层次的专利数据统计和分析,将专利相关讯息通过图表形式动态展示。选取跨境电商进出口热门产品,进行知识产权数据统计和分析,建立相应知识产权地图。 业务指标要求:服务项目运行年度内,选取两大热门产品展开知识产权数据分析,建立相应知识产权地图。 3)提供知识产权培育服务 一是分享发布国内外知识产权最新政策法规、基础知识、案例解读、知识产权培训活动等信息;二是举办培训、宣传、普法等线下的相关知识普及活动。 业务指标要求:服务项目运行年度内,维持知识产权政策法规、基础知识、培训活动信息及时更新,发布文章或资讯不少于25篇;举办至少2场线下宣传普及活动。 4. 跨境电商在线纠纷维权机制建立与服务 业务内容概述:通过联合国内外知名ODR机构,形成一套有效的跨境调解机制和标准规范,以专业的调解专家团队,为跨境电商企业及其消费者提供的包括在线法律咨询、消费投诉、协商和解、调解、及ODR+云上仲裁等在内的一站式电子商务纠纷处理服务。同时梳理和分析日常处理的纠纷案件,研究在线纠纷维权相关指南或规范,为优化纠纷处理及交互流程提供参考,为企业和消费者提供指导,为行业监管提供线索支撑。 1)探索建立跨境电商在线纠纷维权机制国际合作模式 探索建立电商在线纠纷维权机制国际合作的可落地性模式,深化跨境电商在线纠纷维权机制的国际合作与实践应用。 业务指标要求:服务项目运行年度内,至少新增1家境外合作单位,探索至少1例实际应用案例。 2)研制跨境电商纠纷维权相关指南 开展ODR纠纷维权案例研究,制定相关维权指南,为跨境电商企业和消费者提供风险预警和维权指引,为行业监管提供线索支撑。 业务指标要求:服务项目运行年度内,至少完成一项纠纷维权指南。 3)开展跨境商在线纠纷解决服务 对接跨境电商相关行业调解组织,扩大专家、律师调解员团队,为消费者和电商企业提供每周5天*8小时的在线法律咨询、投诉/纠纷调解服务。 业务指标要求:服务项目运行年度内,新增10名特邀调解员,开展跨境电商在线纠纷解决服务,形成跨境电商纠纷化解的合力。 二、 服务组织要求 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保障支撑服务运营项目要求项目团队安排至少12人(含项目负责人1人),具体分工要求如下: 1. 总体协调组(不少于2人,含项目负责人1人):完成服务的需求对接,负责总体协调、阶段性汇报等工作,要求本科(或以上)学历,具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经验。 2. 主体备案服务组(不少于2人):完成业务对接,项目策划与执行,要求至少1人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具备电子商务相关公共服务及咨询经验。 3. 国际交流服务组(不少于2人):负责完成相关国际组织的对接、国际资源发掘和拓展,要求至少1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备外语相关专业背景及电子商务相关工作经验。 4. 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组(不少于2人):完成信息整合、汇编,开展相关领域的专题活动,要求至少1人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具备电子商务或知识产权相关公共服务及咨询经验。 5. ODR服务组(不少于2人):完成跨境投诉举报信息的审核、业务指引及咨询解答工作,要求至少1人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具备法律相关专业背景以及电子商务相关公共服务及咨询经验。 6. 技术支撑组(不少于2人):完成各类服务的数据信息比对整理与清洗,数据库接口维护与页面优化。要求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背景,至少1人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具备系统管理及维护的相关工作经验。 三、 硬件设施要求 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保障支撑服务运营项目涉及到大量线上线下的服务开展工作,除需要专业的运营服务团队外,也需要具备充足的办公环境、设备、软硬件设施作为支撑保障,其中具体要求大致如下: 1. 办公场所要求:要求在深圳市具备运营服务工作的办公场地不少于1100平方米,其中专用的客服专区不少于100平方米,客服专席不少于8个,培训场地不少于200平方米,其他办公位不少于10个。 2. 办公设备要求:提供运营使用的办公用台式电脑不少于13部(根据上文要求运营服务人员不少于13人),业务用笔记本电脑不少于5部;打印、复印、传真一体机(彩色)不少于2台;扫描仪不少于2部。 3. 专用设备要求:现场验证设备(价格不低于2000元的数码照相机2部、摄像设备1套)。 4. 互联网线路要求:服务的运营需通过外网向电子商务企业、相关机构提供公共服务,必须有足够的互联网带宽资源,还要满足系统运行速度及数据稳定性的需求,故要求互联网线路租用不少于3条12M的宽带和3个无线网络,配备不少于5个服务器。 5. 办公耗材及其它:提供运营工作中必备的各类打印耗材、办公耗材等基础材料,以便运营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其它要求 1. 保密要求 1)投标人应保证其单位人员在业主方服务期间所接触的业主方各种文件,数据,系统资料,系统操作等严格遵守业主方保密制度,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2)未经业主方人员确认,投标人的服务人员不得对业主方业务系统作任何操作。 3)由投标人与业主方签订安全保密协议,落实政府网络安全及信息保密的各项规定。 2. 管理要求 1)投标人应制定并依据“公共服务工作管理规范”,结合业务服务工作需求和系统运行保障要求,制定系统运行维护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强化考核与监督,并建立周报、月报的台帐管理机制,落实各项服务工作事项。 2)投标人应提供各阶段运营工作的统计分析报表,包括年度工作报表、季度工作报表、月度工作报表等,定期提交业主单位,汇报项目工作进展。 3)投标人应提供各种形式的内部业务管理培训,包括:人员上岗培训、业务管理培训、核心业务流程培训、员工保密培训等等。 3. 期限要求 本项目服务期限要求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
商务需求 | 项目服务期限(完成期限):1年内 服务期满,如合同履行情况良好,可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延长服务期限,总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0%的款项。 2. 余款按照进度支付进度款。 验收要求: 达到服务期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提交相关工作成果及工作报告,并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会。 | |||||||||||||||||||||||||||||||||||||||||||||||||||||||||||||||||||||||||||||||||||||||||||||||||||||||||||||||||||||
评标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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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
附件 | 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保障支撑服务运营项目申报书(2019)(以此为准).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