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太原市智慧环卫综合监管系统竞争性磋商采购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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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太原市智慧环卫综合监管系统竞争性磋商采购磋商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所需太原市智慧环卫综合监管系统组织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名称:太原市智慧环卫综合监管系统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编号:2019(2018)-50-31-C 3.项目概况:根据太原市政府关于“以承办全国二青会为动力,全面提升省会城市整体形象和文明水平”的指示精神,推动城市扬尘环保治理,提高太原市环卫整体信息化水平、强化渣土信息化监管等,全面建设太原市智慧环卫综合监管系统。 太原市智慧环卫综合监管系统项目以创建智慧环卫标准化体系为目标,实现各项环卫核心工作的信息化、科学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太原市环卫工作的创新和综合服务能力,建设成为太原市智慧城市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太原市智慧环卫综合监管系统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建设方式为:由成交供应商全额垫资建设,在建设完成正式运行后,政府分三年返还建设和运维资金。此次系统建设涵盖环卫工作的各个层面,除对环卫作业人员和环卫清扫车、环卫清运车、渣土运输车等各类环卫作业车辆有效监管外,还需对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办公智能化、规划智慧化、调度自动化、执法网络化、数据采集与大数据分析的汇总、各类终端系统(含软件和硬件)集成等全方面建设。 系统主要实现以下功能:一是生活垃圾清运、餐厨废弃物收运、医疗废弃物收运和机械化道路清扫保洁作业等在线监管与考核;二是环卫保洁人员对全市市政道路人工清扫作业的日常监督与考核;三是渣土从工地源头—运输过程—终端消纳整体过程的审核、监督、管理、控制;四是环卫执法各项职能的网络化监管与执法;五是对道路、工地周边和重点场所的扬尘、有害气体的在线监控;六是道路洁净度智能化分析、预警及考核;七是通过数据互联对各类环卫设施的综合监管;八是全市涉及环卫的地理信息和其它相关数据的自动采集、审核、发布等;九是建立各项环卫工作的自动汇总、分析和考核数据;十是根据工作职能分级、分层管理,通过各类联网方式简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十一是提供支持通用平台和系统的公众服务、网络办公的终端门户;十二是环卫所有业务的大数据各类汇总、分析、展示和辅助决策功能;十三是根据环卫工作需要,开发、定制对外数据接口和协议等核心内容,规范各类数据结构和各种协议等关键项。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采购预算:53,557,000元 采购内容:共一包,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总体需求 按照“环卫主导、合作共建、购买服务”的模式,对太原市智慧环卫综合监管系统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由市环卫局提供场地,成交供应商垫资进行软硬件及其它设备采购,市环卫局通过与成交供应商签订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后,市财政按照成交价分三年支付成交供应商费用,合同到期后系统及全部设备所有权归市环卫局所有。合同履行期间,除市财政每年支付的政府购买服务费用外,成交供应商不能以任何形式与理由(如设备扩容或其他费用产生的情况)额外向财政申请资金。合同履行期间,市环卫局将根据合同内的考核指标,按年度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成交供应商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市环卫局有权终止合同,系统及全部设备所有权归市环卫局所有。履行合同期间,如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给市环卫局造成恶劣影响的,市环卫局有权终止合同,系统及全部设备所有权归市环卫局所有。智慧环卫项目购买服务总体要求如下: (1)成交供应商须按照太原市环卫局打造全国一流基于智慧环卫工作的整合总体方案设计,提出整体建设方案,并垫资实施机房物理硬件设备、监控中心平台建设和升级改造与监管终端类硬件设备的相关建设。 (2)成交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智慧环卫项目运营管理相关建设方案,充分发挥该项目在太原市环卫综合管理的重要性。 (3)成交供应商负责购买服务期间所有涉及项目内的安全工作 (4)大于6300套车辆和人员在线监控设备,最终以环卫局三年实际使用数量为准; (5)涉及环卫所有相关地理信息数据采集与制作(包括但不限于居民区、公厕、医疗场所、城市商铺、垃圾中转站、清扫路段、垃圾收集点、渣土工地及消纳场数据等,矢量化电子地图比例尺为1:500); (6)环卫应用大数据采集与更新系统(含太原市环卫专题数据采集与更新,以及全国涉及环卫的信息搜集与智能分析); (7)环卫监管与服务大数据分析、应用、展示系统; (8)环卫大数据数学模型的研发、建立与实际应用; (9)智慧环卫应用系统的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定制开发的环卫业务综合管理平台、各类作业监管、办公类等子系统、面向内部与公众的环卫移动端软件); (10)设计开发智慧环卫支撑各类系统软件、数据库等; (11)物理硬件运行环境建设。 (12)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实地驻场服务; (13)成交供应商须按照智慧环卫总体方案要求采购相关设备,垫资实施硬件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负责对所有硬件设备的安装、维修、维护(具体数量以环卫局三年实际配置量为准); (14)三年各类数据通讯服务和存储; (15)三年内涉及各类系统软件开发、维护和功能性升级;数据库数据录入、核对,更新、统计以及数据展示、相应报表的定制; (16)其它涉及本项目建设、开发、应用中相关的服务项目; (17)以上具体工作内容要求为总体基本要求,根据项目工作的具体展开和工作内容的细化,按照创建国家智慧环卫的标准,部分工作内容可能会适当调整,包括可能会增加部分工作内容。 6.交货(完工)时间: (1)智慧环卫综合监管系统所包含的车辆和人员在线监控物设备、环卫相关基础数据采集与制作、环卫应用大数据更新系统、环卫监管与服务大数据系统、智慧环卫支撑系统软件、物理硬件运行环境建设需于合同签订后60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并达到系统试运行,出具承诺函。 (2)其余部分于合同签订后100工作日内完成、达到初验标准。 交货地点:太原市 7.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供应商生产或经营该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8.联合体参加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9.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19年2月11日至2019年2月15日 (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公休日除外) (2)领取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科 10.现场考察及答疑会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1)时间:2019年2月19日上午9:00 (2)地点:太原市旱西关街56号 (3)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截止时间(即开启时间)、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即开启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9年2月27日上午09:00—10:00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启时间):2019年2月27日上午10:00 (3)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即开启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三室 12.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免费登记备案。 联系人:王建文联系电话:0351-2377100 13.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址:太原市旱西关街56号邮编:030002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4.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南街与南屯路交叉路口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楼(西南角C区)邮编:0300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常翠云联系电话:0351-2377109 15.信息发布 本项目相关的磋商文件澄清、修改以及终止公告、成交结果公告等信息均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zfcg.taiyuan.gov.cn)公布。 集中采购机构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供应商有义务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 16.公告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02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