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黟县城区至宏村道路亮化EPC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黟县]黟县城区至宏村道路亮化EPC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日期:2019/02/02】

招标编号:YZGC2019Z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黟县城区至宏村道路亮化EPC项目已由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投资【2019】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招标人为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黟县城区至宏村道路亮化EPC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黟县消防大队-宏村景区西门。
2.2建设规模:宏村大道黟县消防大队起,到宏村的连接道路,总计长度约11公里,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原有路灯的拆除以及沿路的路灯、景观节点的亮化及控制系统建设, 投资约1158万元。
2.3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审查,承包人须确保施工图达到预算要求。图纸审查合格后90日内完成项目的施工(包括设备的购置及安装)。
2.4招标范围: 全部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图深化设计、设备采购、施工项目工程总承包及与其有关的其他技术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工程保修期(两年),详见本项目的初步设计。
2.4.1设计: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后的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及相应配套服务,须确保施工图设计不得超过招标文件预算;
2.4.2采购:完成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储存、交货、安装、调试等工作。
2.4.3施工:项目范围内原有路灯拆除及所有范围内的施工等,直至完成竣工验收、试运行,提供缺陷责任保证等全部配套工作。
2.5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2.6质量标准: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招标人对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7投资估算:1158万元。
2.8本项目是否经过标前审计:□是/ ☑否。
2.9项目性质:工程类。
2.10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
3.1.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含照明工程设计) 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1.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业绩要求:①设计业绩: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室外照明设计业绩(提供合同);②施工业绩: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750万元及以上的室外照明施工业绩(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和合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注:以上设计和施工2个业绩可以在同一合同体现也可以在2个不同合同中体现,但金额必须相对应匹配。
3.2 投标人拟派人员:
3.2.1设计负责人:高级照明设计师专业资格和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3.2.2项目经理须具备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机电或电气类相关专业工程师资格。
3.2.4 设计人员配备:
岗位
专业
资格
人员配额
备注
照明设计
照明
中级及以上职称
1
 
市政工程师
市政或景观
中级及以上职称
1
 
备注:
1、以上人员的证书需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或可通过电子标书同步诚信库查询。
2、以上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联合体的为设计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上传电子标书内。
3、上述人员配备不齐,或配备不符合要求,或提供证书、社保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无效。

3.2.5施工人员配备:
岗位
专业
资格
人员配额
备注
安全员
/
具有安全员证
1
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包括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
资料员
/
具有资料员证
1
施工员
/
具有施工员证
1
质量员
/
具有质量员证
1
材料员
/
具有材料员证
1
备注:1.以上人员均不允许外聘、返聘,需提供投标人(联合体的为施工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上传至电子标书内。
2、.以上人员的证书需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或可通过电子标书同步诚信库查询。
3.上述人员配备不齐,或配备不符合要求,或提供证书、社保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无效。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现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公示期间发现的,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6)投标人被黄山市住建委列入黄山市建筑市场黑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第(6)以黄山市住建委网站发布的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其中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各不得超过一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的施工企业,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5其    他:本项目前期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的单位不允许参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19年2月19日17时30分;
4.2获取渠道:潜在投标人均可在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含各分中心)门户网(http://ggzy.huangshan.gov.cn/hsweb/)上办理用户登记后下载招标文件等文件,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
4.3 特别提示:
(1)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报名;
(2)潜在投标人须在网上报名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报名结束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
(4)报名中有任何疑问请加操作支持QQ群172359788,或联系本项目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3  月 11 日9时 30  分,地点为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第 1 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黟县县城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湖边路2号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                    电  子 邮 件: 2089629176@qq.com 
8. 监督
监督部门: 黟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 0559-5527100 
 
 
                                                   2019 年  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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